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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藝謀應給公眾一個合適的交代 | |
http://www.CRNTT.com 2013-05-11 10:48:53 |
張藝謀“三妻七子”的真正罪惡在哪 2013年05月09日00:40 來源:紅網 張藝謀再婚妻子陳婷及兩個兒子的照片曝光後,在娛樂圈投下一顆重磅炸彈。記者也從知情人處輾轉得知,陳婷之外,張藝謀至少和其他兩個女人有染,並分別生下兩個女兒和一個兒子。也就是說,加上和髮妻肖華生下的大女兒張末,張藝謀至少是七個孩子的爹,再多生幾個就可以組成一支足球隊啦。(5月7日新華網) 此事一出,引得輿論一片嘩然。鼎鼎大名的世界級導演張藝謀同志,竟然過著“三妻四妾”“多子多福”式的生活,是讓人羨慕嫉妒恨,還是讓人憤怒而不滿,恐怕都會有之。 圍繞其“三妻七子”,目前所議論的主要焦點當然集中在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上,一方面認為張藝謀嚴重違反計生國策,享受特權,實在不能容忍,並且有人為其算過,如果要徵收社會撫養費,至少在1.6億元左右。 另一方面卻有人反其道而認為,張藝謀並沒有什麼罪責可言,認為生育是一種權利,生幾個孩子算什麼,矛頭直指我國的計劃生育政策。 那麼,對於張藝謀這樣一個名人而言,“三妻七子”究竟應該界定為一個怎樣的社會現象?在這其中究竟存在著怎樣的罪惡?可以從兩個方面來解讀:第一,從道德層面來看,作為公眾人物,情感生活如此混亂,過著“三妻四妾”之生活,顯然並沒有值得倡導的地方。從當今社會的文明進步,以及一個時代的主流道德觀念來看,這都應該成為一個批判的對象。 當前,二奶、情人現象已經在中國並不鮮見,尤其在一些權貴、名人、富人之中,更是成了公開的秘密,情人一度成為有身份人的標誌。這是對於中國文明的嚴重挑釁,作為傳播中國文化思想的一個重量級人物,生活糜爛至如此,還有什麼權威的聲音和起碼的道德可言。 其二,從法律層面來看,至少犯有兩個重大問題。一是有重婚罪之嫌疑。如果報道屬實,張藝謀幾乎是在同時擁有“三個妻子”,按法律術語,這個妻子有登記的,也有實際名義上的,特別是還生了孩子,就更具備了這個“妻子”的條件,那麼在婚姻法的問題上,是有重婚存在的。 二是違反計劃生育法。有人始終講計劃生育是個國策問題,而從法律層面講,計劃生育其實是個法律問題,我們國家有專門的計劃生育法。不管這個法律目前存在哪些的不合理,但至少現在是存在的,既然是存在的,當然就必須要嚴格遵守,你名人也好,你富人也好,窮人也好,誰也不能逾越法律的界限。 至於什麼時候來修改計劃生育法,那是另外一回事。如果說誰都認為某個法律不合理,或是有問題,都去挑戰或小視,那我們這個國家還有什麼法治可言。何況計劃生育的功過是非,也還需要認真的反思與論證,並不是簡單而言的,畢竟一項國策也不是某個人或者某個集團的利益工具。 在我們今天這個社會,最缺的恰恰就是道德與法律,而張藝謀的“三妻七子”恰恰就是觸及這兩個本就十分脆弱的東西,挑戰的是我們的道德底線與法律底線。所以我以為,對於張的此種行為,無論從道德上,還是法律上,都應該給予堅決的批判與懲罰,至於其它制度性的問題可以進行反思,但無論如何,“三妻七子”沒有任何理由可以原諒,不可成為張藝謀回避問題的擋箭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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