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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視“開房找我”背後的民意焦慮

http://www.CRNTT.com   2013-05-31 11:38:12  


 
相關鏈接:戎國強:要求幼女家長“不要鬧大”反人性

  2013-05-30 10:21:12 來源 > 浙江在線 

  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輪番上門給家長做思想工作,要求“不要事情鬧大”。“不要鬧大”,是對反人性行為的縱容。“不要鬧大”,讓人擔心,校長開房事件,在當地能否得到依法、公正裁決?

“使女人處於恐懼之中”

  “違背我們的意願”,這本來是一個書名。美國作家、教授、社會活動家蘇珊.布朗米勒從1970年開始思考強姦犯罪問題,研究各種相關歷史記載,包括兩次世界大戰中發生的強姦事件,搜集大量案例,閱讀案件筆錄、證詞,與當事人交談,1975年出版了《違背我們的意願》一書。本書出版至今至少已經被譯成17種文字,中文版由江蘇人民出版社於2006年出版。

  “違背我們的意願”,女性同樣擁有獨立的人格、意志、尊嚴,擁有自身的價值。“違背我們的意願”,侵害女性——包括強姦、猥褻,都是侵害、侮辱、剝奪女性做為人的價值。“違背我們的意願”的本質,就是反人性。所以,蘇珊.布朗米勒要對這個世界說:這違背我們的意願!

  蘇珊.布朗米勒對“強姦”的定義是:強姦是男人使女人處於恐懼之中的一種有意識的過程。這種恐懼,在最近發生的一系列侵犯女生事件中也同樣存在。據報道,海南“校長開房”事件、河南桐柏教師猥褻事件中的受害女生,出現了各種症狀:有的變得不愛說話,不想上學,有的孩子睡夢中常常驚醒,額頭上全是汗。

  強姦、性侵、猥褻,是以最粗暴的方式所呈現的一種人與人的關係:用暴力奴役他人,將他人(當然主要是女性)置於完全無助的境地,徹底剝奪受害者身體的、心靈的自由,將痛苦、羞辱、恐懼植入受害者身體乃至記憶,毀滅受害者對他人、對世界的信任,用恐懼取代對生活的期待與想像。一位家長說:“我小孩說叫我們不要打官司,打官司人家又要問這問那,她現在很怕。”

  《違背我們的意願》中有一份受害女性的證詞:“他們把我過去的全部生活展現在眾人面前,讓我重新經歷生活的所有變化,而他只是坐在被告席上,一聲不吭,四周圍滿律師。當然,根據法律,這是他的權利,可看起來好像受審的人是我。”校長開房事件的事態進展,與此很相似:受害女生被置於前台,她們的身體狀況等各自身體信息被置於聚光燈下,而前校長陳在鵬似乎隱居起來了,“一聲不吭”。很多有頭有臉的人物在台前替他忙乎。

究竟是誰在“鬧”

  昨天,有最新報道說,6名受害女生家長被各種壓力包圍。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門輪番上門給家長做思想工作,要求“不要事情鬧大”;一位家長說 “政府要求我們不要把事情鬧大,慢慢來。教育局長跟我說,如果孩子以後上學需要他們可以提供幫助,我們說不需要。”

  家長“鬧”了嗎?怎麼“鬧”的?無非是接受媒體採訪,自己請律師,這些都是公民的合法權利,但政府部門說這是“鬧”。甚至受教育的權利都拿來做交易了。“不要鬧大”,政府部門心目中還有沒有法律、法治?有沒有最起碼的是非觀?也許只有把法律、法治“鬧”得蕩然無存,他們才睡得著覺?

  5月14日晚上,兩位萬寧副市長和萬寧市教育局長會見家長,要求他們不要接觸媒體。當天深夜,市長亦通過關係人聯繫家長,要家長打電話給相關媒體撤掉相關視頻與報道。

  “不要鬧大”,是對反人性行為的縱容。校長開房事件,違背我們的意願;“不要鬧大”,同樣違背我們的意願。我們的意願,就是法治、公平的意願。我們的意願,是受憲法保護的神聖權利,不能讓渡一分一毫。

  “不要鬧大”,讓人擔心,校長開房事件,在當地能否得到依法、公正裁決?也許,受害女生家長應該申請異地審理此案。

“開放”與保守之間

  前天晚上,寫完《保護女生,不能靠說教》(見昨天本報A24版)一文,才意識到,文章本來應該從現在結尾的地方開始寫。文章結尾寫到,寧波華天小學女教師王穎想利用這個例子告訴女生如何保護自己,給學生講什麼是“猥褻”等。但是,有的家長說王穎“講這麼下流的事情”。這些家長的保守、守舊是顯而易見的,有人可能會說:現在已經是二十一世紀了呀!是的,“二十一世紀”是開放、時尚的同義詞。“二十一世紀”已經“開放”到在社交場合當著女性的面隨意說黃段子,說葷笑話,各種有關性的信息通過影視、網絡大肆泛濫,不分成人孩子。

  極端的守舊與極端的“開放”同處一個時代,刺眼,怪異,對比強烈而又相安無事,讓人有“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感——這幅怪異的圖景裡面,隱藏著什麼樣的文化密碼?

  與保守相對的“開放”,應該具有“進步”的含義,“進步”意味著男女更平等,更尊重女性。在社交場合當著女性的面隨意說黃段子,說葷笑話,以及影視、網絡上的各種大尺度暴露女性身體的鏡頭、視頻,是對女性的消費行為;不是把女性作為獨立的人來看待,而是作為一種特殊的“題材”來消費。與這種亞文化氛圍相一致的,是“二奶”的盛行。“二奶”現象,骨子裡也是一種交易,一方提供金錢等物質享受,一方提供身體,但不能要求對方的全部感情與婚姻地位。所謂“包養”,就是“承包”女方的身體;因此這種關係也是很脆弱的,因為隨時可能出現更有承包價值的身體。

  據報道,河南桐柏縣鬥稱溝村希望小學的楊士付侵犯女生已經多年,甚至現在的學生家長中也有受其侵犯的,楊士付侵犯女生在一定範圍內並非秘密,但是,被侵犯者覺得不能說,不便說;而楊士付則敢於打聽一個曾經被他猥褻過的女生現在嫁到哪裡去了。自古以來,女性被侵犯,似乎不是男性的醜聞,而是女性的醜聞,原因就是女性被侵犯的信息被公開後,女性就“貶值”了,為了避免“貶值”,就要保守“秘密”;保守“秘密”,是為了“保值”,同時也“保護”侵害者,為繼續侵害行為創造了條件,於是有更多的女性“貶值”。

  無論是“開放”,還是保守,兩種看似差異巨大的行為,其實被同一種文化所編碼;這種文化的本質,就是否認女性的“人”的價值。

  為什麼嚴肅、認真的保護女性的教育,包括性教育一直未能在學校開展?學校方面一般以社會、家長不能接受、學校有“壓力”為理由,但從來不分析社會為什麼不能接受,不接受的理由是否合理,也從來不努力設法讓家長接受,可能關鍵問題在於,他們自身就缺乏堅定、成熟的尊重人的觀念。沒有對人的尊重,內心就缺乏莊重,性教育的嚴肅性就得不到保證。大寫的“人”字,還沒有寫進人心,寫進社會的宣言。從報道看,即使寧波華天小學女教師王穎,在進行保護女生的教育時,也缺乏足夠的自信,恐怕還是因為缺乏社會氛圍的支持,所以才有欲言又止,想說又不敢說的尷尬。於是,事情就變得無法理解:不尊重女性的事情,做起來一點壓力沒有,為保護女性而進行嚴肅教育,倒要受到壓力;給受害女生家長施加壓力,“開房校長”的壓力就小了。

  “不要鬧大”,是對反人性行為的縱容。校長開房事件,違背我們的意願;“不要鬧大”,同樣違背我們的意願。我們的意願,就是法治、公平的意願。我們的意願,是受憲法保護的神聖權利,不能讓渡一分一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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