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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鎮化與社會制度創新

http://www.CRNTT.com   2013-08-21 08:33:42  


 
  管理體制的不足造成城鎮差異化不足。現階段,很多地方的城鎮化建設同質性較強,缺少差異化特點。而城鎮化的核心應當是人的城鎮化,其關鍵在於提高城鎮化的質量和水平,提高其內在承載力,“千城一面”不符合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因此,要實現產業發展和城鎮建設融合,各地應通過對現有各項資源的保護和再利用,建設出獨具特色的各類小城鎮。

  社會保障制度的缺失。主要表現在社會保障覆蓋面窄、服務水平低、社會保障基金不足等。出現這種局面的原因在於:責任不清,包括歷史責任與現實責任不清,政府責任與社會、企業、個人責任的邊界不清晰,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的責任不清等;立法滯後;現行的制度有效性不高,且存在一定缺陷;政府財政投入偏低等。

  城鎮化進程中的制度創新和改革

  文章認為,制度的科學性、正確性,直接關係並決定著城鄉統籌的發展程度、發展水平和效果。當前,要緊緊抓住制約城鎮化建設的主要矛盾,在以下幾項制度的改革上力求突破。

  提早開始戶籍制度的改革與創新試點工作。要除弊興利,推出符合社會經濟發展需要的新型戶籍制度,提早開始戶籍制度的改革與創新試點工作,並試行出科學合理的戶籍管理政策措施,推動戶籍管理的制度變遷。要根據城鎮資源環境承載能力,通過合理的差別化的落戶政策,逐步放開落戶限制,合理有序地使農業轉移人口成為市民。

  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歷史經驗告訴我們,由於美國城鎮化前期沒有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造成貧富差距懸殊,也是導致上世紀30年代大蕭條時國內經濟危機特別嚴重的重要原因之一,這樣的教訓值得我們警惕。因此,要及早謀劃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體系。為進城的農民設立安全的社會保障制度,最基本的就是為農民提供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等各種最低生活保障,以及為其子女提供良好的醫療、衛生條件和公平的教育機會。

  土地制度創新。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市場為導向,進一步完善、創新土地制度。要建立健全土地產權制度,促使產權能夠合理流動;要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調節功能,堅持以市場為導向的土地制度改革,爭取做到土地所有權的平等和不同所有制土地的等價交換;要樹立可持續發展、全面協調發展的科學發展觀,杜絕以犧牲農民和農村的利益、犧牲生態環境利益、以資源消耗為代價的傳統經濟增長方式。筆者認為,可以建立國有土地經營管理的委托——代理機制,例如,可按照國有企業的改革思路,根據多層級委托——代理理論建立國有土地經營管理的授權機制。

  城鎮規劃管理創新。建設新型城鎮化,既要實現政策創新,又要實現規劃工作的系統性創新。新型城鎮化是中國城鎮各項建設的戰略部署,它涉及到社會、環境、文化、教育等多部門,一些重大問題的解決要以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為依據並加以創新。同時,城鎮規劃需要統籌安排城鎮的各項建設,由於城鎮建設涉及面比較廣,包括的行業較多,又涉及人們生活的各個方面,應以全面、發展的眼光著眼城鎮規劃,進行統籌安排,促進協調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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