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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淫魔富少”案22年判刑有何啟示

http://www.CRNTT.com   2013-09-04 12:12:20  


 
  有人把這歸結為傳媒的不良影響。甚至有台灣媒體人說,要反思從大陸傳過來的“寧願在寶馬哭”的壞風氣。不過這實在有點冤枉大陸媒體了。台灣的娛樂節目近些年來有兩個主題特別引人注目,一是“名媛貴婦”,二是“夜店文化”。在台灣的金牌製作人們羨慕大陸有錢製作出《我是歌手》這樣的高品質節目的背後,是台灣節目製作經費的捉襟見肘。為圖省事,節目組往往請一些“小牌”藝人在電視上大談各種各樣的勁爆話題。這些人被稱為“通告咖”,靠著上節目爆料而非自己的“才藝”賺錢,這讓台灣許多老牌藝人對他們非常不屑。常看《康熙來了》、《國光幫幫忙》等節目的人一定對此有印象。其實,台灣的電視節目是有分級制度的,而《康熙來了》就曾經因為言論尺度太大,違反了自己的分級(普通觀眾都可看)被罰。李宗瑞案件爆發後,島內媒體人也在對此進行反思。這也值得借鑒教訓。大陸的電視節目實際上連“分級”制度都沒有,像是前些日子在黃金時間播出的一些跳水節目更是非常之露骨,還有的節目幹脆跳起了“大腿舞”,比起限制音樂節目數量等問題,其實給電視節目分級、保護兒童要迫切多了,扎堆的音樂節目本來可以交給市場做優勝劣汰。

  另一方面,這和“政府”的大政策有關。在2003年的時候,“台北不夜城”的城市概念被提出,大概也是從那個時候開始,“夜店文化”開始在台灣年輕人中風行起來。而台灣年輕人對夜店熱愛到什麼程度?兩個月前,“蘇力”台風“光臨”,夜店外仍有不少青年在排隊。真是風雨無阻。

  當然,一個社會中什麼樣的價值觀被流傳或者宣揚,一定與社會土壤有關係。

  根子在於社會矛盾的拜金土壤

  應該說,和大陸一樣,台灣有李宗瑞這樣生活糜爛的富二代,可也有生活積極、正面的富二代。不過,也和大陸一樣,由於不少富二代炫富、鬥富、生活糜爛,所以一說到這個群體,就有非常不好的“標簽”。李宗瑞自不待言,台灣另有兩名“超跑俱樂部”的富二代駕車撞死了人,情狀非常惡劣,全台之憤怒,不亞於大陸人對“李剛案”的態度。台版“京城四少”也和各種炫富的標簽聯繫著。

  台灣的老百姓一樣反感“富二代”,甚至有媒體直接把他們稱之為“富惡代”。另一方面,拜金、羨慕卻又實實在在存在著。3年前,島內媒體做過一個“理想的爸爸”的調查,結果前五名中有三個都是企業家。而常去夜店的人也爆料稱闊少李宗瑞在夜店總是被各種美眉圍繞。甚至有人批評是這些女性太拜金,才遭致不幸。

  “仇富”與“拜金”其實是一體兩面的,背後都直指“不公”二字。台灣被島內媒體形容成一個“‘政府’窮、人民窮、富人富”的地區。為了把企業留在台灣,一些高能耗的企業享受著種種的優惠,“環保”的代價則人人承擔。而台灣當年為了留住大量外遷的台商,在稅收制度方面也有缺陷,造成一個對富人極其有利的稅收制度,這些都讓富二代們在獲得家族贈予和坐收“各種紅利”方面更有利,也讓不少人更加不思進取。同時也影響到更多年輕人。台灣《天下》雜誌在做2012年台灣人幸福感調查時候發現,越是年輕,幸福感越低,而一位學者就說,“年長一輩,有王永慶、郭台銘那種白手起家的典範,那種感覺是大家都有機會。但現在年輕一輩的成功典範在哪?說得出來的,很多都是富二代。從‘白手起家’到‘哥哥爸爸真偉大’,你說這種世代落差大不大?”當然,拜金可能也和一些文化傳承有關,年輕人的父母辛苦打拼,從苦日子中來的他們總免不了給孩子灌輸“錢不是萬能的,沒有錢萬萬不能”的思想。而在入社會所得的薪資水平跟十多年前差不多的時候(去年台灣“官方”統計顯示出平均工資水平的嚴重倒退),許多台灣年輕人寧願啃老、游手好閑也不願意工作。一些經驗教訓也值得兩岸共同警惕。同樣,在大陸地區,也有所謂“嫩模”等群體的種種傳言,和台灣的夜店文化一樣,通常和一些富二代糜爛的私生活聯繫在一起。

  所以,李宗瑞們越來越狂妄自大,也越來越受到畸形的“追捧”。當然,李宗瑞自身的家庭背景、教育等是養成他今日性格之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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