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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特勒:模仿者的禁區

http://www.CRNTT.com   2013-10-12 10:03:49  


 
  出於諷刺需要的喜劇模仿不受法律限制,希特勒成著名惡搞形象

  雖然德國《反納粹和反刑事犯罪法》禁止使用納粹各種元素,尤其是希特勒形象,但出於教育和歷史展示的目的,電影戲劇等文藝作品或歷史展覽等中涉及納粹方面的展示不受此法限制。事實上,拿希特勒開涮的藝術創作早有傳統,而經過卓別林、費雷迪斯塔爾等多位滑稽演員的演繹,希特勒同時也成了紅遍全球的著名諷刺形象。

  但若涉嫌藝術美化希特勒為偶像,依然不被允許

  在德國,哪怕是出於反納粹的目的使用納粹標誌都曾被判為違法,對於其他敏感的藝術創作非常容易招惹非議。位於柏林的杜莎夫人蠟像分館在希特勒蠟像展出之前,受到柏林市長敦促要求謹慎考慮,確保該蠟像不被當成“偶像”展出。儘管如此,外界依然惡評如潮,而在蠟像館首度展示蠟像時,即被抗議者扯掉頭顱。

  來源:網易新聞另一 面第926期 2013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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