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劃設東海防識區的近、遠期目的

http://www.CRNTT.com   2013-12-04 10:32:12  


 
  上述看法在論述相關各國就防空識別區採取的互動措施中,尚未觸及各方在戰略層面的考量。這些論述非但不盡全面,而且在探求各國就此做出相關對策的底蘊時,沒有顧及幕後的戰略考量。這些立論顯得偏頗:一則對防空識別區性質的了解不夠全面,二則沒有從戰略層面去理解北京設立防空識別區的真實意圖,三則對相關大國就防空識別區進行的戰略博弈的後續場景缺乏評估。
 
  至於網民的表態,則混淆了國家領空與防空識別區的概念,所謂“失之毫厘,謬以千里”。謬誤之處,不言而喻。
 
  須知防空識別區指的僅是一國基於空防需要所劃定的空域,目的在於為軍方及早發現、識別和實施空軍攔截行動提供條件而已。劃設防空識別區,早已成為各國擴大預警空間、保證攔截時間的通行做法。
 
  究其實質,劃設防空識別區的宗旨不是為了“震懾”假想敵國軍機的惡性意圖及行為,無論平日、戰前還是戰時,均不足以“震懾”此類惡性意圖及行為。一言以蔽之,劃設防空識別區,能“震懾”的僅是假想敵國軍機非惡性的意圖及行為,充其量也就是一種心理上的“震懾”效果而已。
 
美中高手過招 點到為止
 
  當然,是否劃設以及何時劃設防空識別區,既同某國雷達搜索、定位能力,也同某國對防空識別區內的別國飛機的監控、管制及處置能力密切相關。概言之,能否這樣做以及何時去做,不是任何國家想做就能做到的,這同某國綜合國力密切相關。這次北京決定劃設防空識別區,既說明釣魚島爭端的緊迫性,也反映近年中國綜合國力的快速提升。
  
  以首先進入東海防空識別區的B-52轟炸機為例。B-52是美國空軍主力轟炸機,可攜帶20枚遠程巡航導彈,達成洲際轟炸使命,但是自衛能力薄弱。在越南戰爭中,B-52需要戰鬥機護航,才能從特定角度實施突防。為了免受北越防空導彈攻擊,必須由護航的戰鬥機撒布箔條雲、護航飛機的電子干擾和轟炸機自身攜帶的電子對抗設備等提供自衛能力。半世紀前尚且如此,何況是在防空技術突飛猛進的新世紀?
 
  這次兩架B-52既沒有戰鬥機護航,又沒有裝備武器,進入防空識別區顯然沒有惡性意圖。中國軍方對兩架B-52進行了全程監視、及時識別,證明中方有能力對相關空域實施有效的管控,對並無惡性意圖的他國軍機進入防空識別區,如此因應措施足矣。

  而兩架B-52僅沿著防空識別區的邊緣飛行,旋即飛離,則在表達美國不承認該防空識別區以外,既有挺日本之意,也寓有節制日本的用心。B-52僅沿著防空識別區的邊緣飛行,同時華府建議美國民航公司服從中方要求,在經過中方防空識別區時向中方通報飛行計劃,這說明美國在對中國採取反制行動時有所克制,對中方防空識別區畢竟有所尊重。可謂美、中高手過招,點到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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