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港澳論語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兩岸貨貿協議是因應陸韓FTA良方

http://www.CRNTT.com   2014-11-18 09:12:02  


國大陸與韓國11月10日宣布完成“自由貿易協定”實質談判
  中評社北京11月18日訊/中國大陸與韓國11月10日宣布完成“自由貿易協定”(Free Trade Agreement, FTA)實質談判,預計不久未來將可完成簽署並生效實施。陸韓FTA不論從短期或長期角度,都對台灣經濟發展產生深遠影響,呼籲兩岸早日簽署貨品貿易協議,以化解陸韓FTA對台灣造成的衝擊。 

  一般認為,大陸與韓國FTA的內容應該不會比2010年1月1日大陸與“東南亞國協”實施的FTA內容差,雙方將在貨品貿易、服務貿易、投資、原產地規則、知識產權、技術性貿易壁壘、衛生和植物檢驗檢疫措施、經濟合作、貿易救濟等領域加強合作。 

  如果單就“貨品貿易”的內容來說,“東南亞國協”出口大陸90%的貨品享有零關稅優惠待遇,其餘10%產品則僅徵收平均0.1%的關稅,所有產品並享有通關便捷化措施。如果韓國能拿到同樣優惠的條件,那將對台灣出口大陸的產品產生非常深遠的不利影響。
 
  眾所皆知,韓國產品在大陸市場是台灣產品的主要競爭對手,雙方出口大陸產品幾乎超過70%以上重迭,包括,電機設備與零件、光學、照像儀器及其零附件、塑膠及其製品、機器用具及其零件、有機化學產品、銅及其製品、鋼鐵、人造纖維絲、無機化學產品等,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衝擊。
 
  在這些產品中,原本雙方競爭力就在伯仲之間,一旦韓國產品因為與大陸簽署 FTA,能享有降低關稅、甚至零關稅,以及降低非關稅貿易障礙,而台灣出口產品要被徵收高關稅以及面對各種程度的非關稅貿易障礙,韓國產品在大陸市場的競爭力無疑會大幅超越台灣產品,大陸市場就會被韓國搶走,產生經濟學理上的“貿易移轉效果”。 

  有不同意見者認為,台當局及相關業者誇大FTA效果,並以韓歐、韓美之FTA為例,說明效果並非那麼大。然而,韓歐、韓美簽署FTA為時不久,雙方很多降低關稅與排出非關稅貿易障礙的內容尚未到實施日程,再加上這幾年歐美景氣低迷,才使雙方FTA效果並不顯著,一旦景氣恢復,再加上FTA內容完全實施,效果馬上就會彰顯。 


【 第1頁 第2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