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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兩岸關係若干基本概念界定澄清

http://www.CRNTT.com   2016-04-24 00:11:43  


 
  一個國家從整體上看,由領土、國民與國家體制三要素構成。但是,從國家構成的特定要素的角度看,可以區分為領土國家(Country),民族國家(Nation),以及政治國家(State)。作為領土國家的一個中國,是由中國大陸與台灣構成的。作為民族國家的一個中國,是由同屬中華民族的兩岸人民構成。目前,在大陸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與在台灣實施的“中華民國憲法”關於領土國家與民族國家的一個中國的表述大致是共同的(不涉及蒙古)。兩岸關於一個中國的分歧只限於政治國家,各自表述的“一個中國”則分別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中華民國”,這是兩岸政治分歧的核心所在。兩岸在一個中國涵義上的含混,不僅造成不必要的誤解與溝通障礙,而且被一些從政者有意識或無意識地利用為政治投機的工具。

  在一個整體國家中,領土國家、民族國家與政治國家雖然是有機結合為一體的,但各自又是有著明確界限與區別的。明清皇朝更替之際,當時的思想家顧炎武就指出了“亡國”與“亡天下”的區別。“有亡國,有亡天下。亡國與亡天下奚辨,曰:易姓改號謂之亡國,仁義充塞而至於率獸食人,人將相食,謂之亡天下。”①顧炎武所謂的“亡國”,只是指政治國家的亡國,即特定皇朝的改朝換代,不同的家族統治集團的更替。他很準確地看到,當民族國家即一國人民遭到嚴重戕害之時,那就是“亡天下”了。領土國家是一國存在的自然基礎,民族國家是一國的社會主體,政治國家只是民族國家的派生物與附屬體。所謂政治國家,是指特定政權及其政治法律體制所構成的國家體制。英文中“祖國”的涵義很明確,為Motherland or Fatherland,祖先所生存的土地,即祖國是由民族國家與領土國家這兩個要素構成,但不包括政治國家。兩岸人民共同的祖國是由在大陸與台灣土地之上生存與繁衍數千年之久的中華民族所構成的一個中國。至於中國漫長歷史中的眾多朝代,近代的滿清皇朝與當代的中華民國體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都只是中國特定歷史時期的政治國家。祖國是長存的,中國有著五千多年悠久文明史。政治國家則是相對短暫的,長至滿清皇朝(1636—1912年)也不過只有兩百多年,短至秦帝國(前221年至前207年)從統一到滅亡只有區區15年。至於中華民國體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則只是分別創建於1912年與1949年。

  對兩岸人民來說,作為祖國的一個中國是天生的、命定的,是沒有後天選擇的,而作為政治國家的一個中國則是可以作出政治選擇的。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滿清皇朝統治創建中華民國體制,1949年創建中華人民共和國體制在中國大陸取代“中華民國”體制,都是中國各政治集團與國民的政治選擇。兩岸政治關係現狀是20世紀以來中國政爭與內戰的後果與延續,形成了“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個國家體制並存的政治不統一現狀。但是,在兩岸政治關係現狀下,中國的領土即大陸與台灣、國民即同屬中華民族的兩岸人民、以及主權始終都沒有分裂。解決兩岸政治分歧,就是兩岸人民、政黨與政府要為實現中國政治統一再次作出政治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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