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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志剛語中評:ABC不合邏輯 特首總被反

http://www.CRNTT.com   2016-07-23 00:33:11  


張志剛接受中評社專訪時表示,如果一個制度容許單憑個別一兩個人,就阻礙多數人同意的事項,那這就不是多數人的暴政,而是少數人的暴政。(中評社 莊恭誠攝)
 
  港府並非沒有讓步

  過去一屆立法會的會期當中,各政治派別爭持激烈,議會“拉布”時有出現,行政立法關係被認為跌入谷底,社會亦陷入嚴重的對立氣氛。

  被問到要改善這些狀況,新一屆立法會可以扮演怎樣的角色,張志剛說“事在人為”。他表示,現在的問題在於泛民凡事以鬥爭和“倒梁”為先,一些關乎民生而非政治的事項,都因為所謂的不信任特首、不信任港府,而遭到“拉布”阻撓和騎劫。

  “除非整個泛民一敗塗地,不然情況不會有改善,所以香港人投票時要想清楚。”

  對於有泛民批評,港府在討論制訂政策時不肯讓步,張志剛並不認同。

  “什麼叫讓步?不是政府不想讓步,是泛民想叫政府讓什麼?凡事要講道理。泛民所提出的問題,在過去整個諮詢的過程中,政府已經讓了很多步。醫委會改革社會已經討論了十幾年,過程中已經有很多讓步。結果最後拿到立法會審議,泛民又說要改、要讓步,有沒有搞錯?合不合理?他們所謂的‘讓步’,就是要政府聽他們所有的意見,但正常情況應該是合理的、合適的、有共識的,才可以探討、才可以讓步。版權修訂條例也是一樣,政府讓了很多步,到最後各方面都同意了,就因為個別人反對,整個泛民又都不同意了,合理嗎?這樣的話就什麼都不用做了,但政府沒有任何損失,損失的是相關持份者和市民大眾。”

  張志剛認為過去一屆立法會失去了應有的作用,因為立法會的工作是審議法案,可以通過也可以否決,但不應該一直“拉布”拖延。他說,如果一個制度容許單憑個別一兩個人,就阻礙多數人同意的事項,那這就不是多數人的暴政,而是少數人的暴政。

  “如果是這樣,整個社會都無法正常運作,因為只要每次有個別人不同意,社會就要停頓。這是一種濫用制度的表現。”

  雖然民主最基本的特點就在於少數服從多數,以多數人的意志為主流,但是張志剛亦同意,社會難免出現忽略少數群體、對少數群體不公道的情況,例如涉及性傾向、殘障、種族和宗教等方面的議題。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拉布”可以作為一種上訴機制,令議會以至整個社會留意到並重新思考少數的利益,但是歸根結底要以理性的方式去運作,再作決定時也要平衡各方利益,而且不能議而不決。

  民主只是制度的一部分

  香港政壇近年風起雲湧,越來越多人尤其是年青一代,經歷政改一役之後對前景感到灰心。張志剛認為原因在於社會改變了,互聯網時代令不滿的情緒更易傳播,人人都可以表達意見。他形容社會變得比以前自由和民主了。不過他亦指這種情況未必是一件好事。

  “民主不是一個制度,而是一個制度裡面的成分。這個世界沒有絕對的民主,絕對的民主是行不通的。”

  張志剛舉了不少例子:“例如看醫生是否用民主手段去挑選醫生?挑選醫生是用考試來作為方法的,表現好的才能被選上,但是考試是不民主的,民主是人多決定的,選立法會靠人多,選醫生不靠人多,靠的是專業。又譬如,全香港730萬人說地球是方的,以後就說地球是方的,這是行不通的,因為這是科學問題,是專業的範疇,民主不可以取代科學和專業。再舉例,管理也不是民主的,以人流管理為例,為了安全而規定人流要往同一個方向走,但是以民主的方式,人人都可以自作主張,有的人覺得不想兜圈,就要按自己的意思逆人流而行,這樣是否可行呢?”

  張志剛強調,一個社會要成功,其制度需由很多條件、很多支柱構成,民主只是其一,而且有其局限性,因此只能承擔一部分的功能。而社會的運作更要講求效率,不可以每一件事都通過投票解決,要有一個具效率的制度解決社會問題,不能說有了投票、有了選舉,香港就能變得更好。

  “但現在香港的情況就是,大家不斷只講民主,卻忽略了其他要素。一個決策的過程,可以有民主成分,但是不可以說,民主要完全取代其他決策過程所需的元素,所以並不存在‘民主制度’,只能說有些制度的民主成分較高,有些制度的民主成分較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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