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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張亞中析習近平對台思想

http://www.CRNTT.com   2017-02-06 00:13:38  


 
  反對分離是兩岸關係不衝突的基礎

  不論是習近平所提的“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或“中國夢”,都不可能在兩岸處於敵對狀態的情況下落實,更不應在兄弟武力相向、骨肉相殘的基礎上推動。“和平統一”是中國大陸的長期對台政策大方針,所謂“武力解決”只是在台灣的分離力量已出現法制化或不可逆轉的前提下,才有可能使用。因此,對於台灣而言,“反對分離”不僅是對“中華民國憲法”應有的尊重,也是對民族歷史應該的認識,更是在現實上避免兩岸關係發生武力衝突的必要堅持。因此,“反對分離”是對習近平對台思維的第一個應有回應,也是兩岸關係能夠維持不衝突的最基本要求。

  兩岸如何結束敵對狀態,簽署和平協議是兩岸關係能夠長久和平發展的最重要一步。兩岸關係的和平相處,不僅有助於兩岸“心靈契合”,也是“共圓中國夢”的必要條件,更是“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由之路。1992年兩岸兩會建立的“九二共識”,僅處理了兩岸各自堅持一個中國原則,與各自宣示謀求國家統一目標,也就是在“整個中國主權不容分裂”這個原則下,兩岸均作了各自的表述,但是對於“一個中國”的內涵,也就是“一中框架”的框架內容為何,並沒有作出相同的表述,這使得“九二共識”只是一個為兩岸事務交流所建立的共識,而不符因應結束敵對狀態或簽署和平協議的需求。

  “分治不分裂”應是兩岸共同體“一中框架”的基礎

  習近平提到的“一中框架”與“平等協商”可以作為兩岸結束敵對狀態的基礎,由於和平協議並非“統一協議”,因此不觸及統一後兩岸的政治安排,而是統一前的兩岸政治定位。所謂“平等協商”就是雙方相互尊重,以同理心瞭解彼此的堅持與需要,其目的在為兩岸長久和平發展,強化兩岸心靈契合,以有助未來的和平統一。

  “平等協商”必須建立在兩個基礎上,一是平等地位,一是相互尊重。習近平所認同的“兩岸一家親”正是平等協商的基礎與原則。所謂“一家親”,表示兩岸對於“整個中國”這個家應該共同主張不分裂其主權。“和平協議”的簽署,就是把原來在“九二共識”中雙方各自表述的不分裂,變成共同承諾不分裂。所謂“兩岸兄弟”,意指兩岸或許在對外(第三者)的權力大小上有不對稱的情形,但是兄弟間在本質上是平等的,它不同於父子關係,更非朋友或鄰居關係。兄弟間要尊重對方的主體性,但是主體性不可以建立在數典忘祖的基礎上,也不應建立在兄弟兩人之一的主體性之內。落實在兩岸政治定位上,“兩岸兄弟”指的就是兩岸應該相互尊重彼此治權的本質平等,兩岸政府或許在對外關係的地位上有不同的處境,但是兩岸的治權應均可為第三方所承認,是應有的認識。“分治不分裂”應該就是“兩岸兄弟一家親”的法理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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