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許南英遭遇的“官范民風” | |
http://www.CRNTT.com 2019-06-07 00:12:51 |
縣級行政長官在清代稱知縣,民國初年則改稱縣知事。由於“官范民風”即政治生態方面的問題,民國初年福建的縣知事走馬燈似地換人。如平和縣1912年先後有熊飛、劉世璇和邱翊(奕)華3任縣知事,龍溪縣1913年有熊飛、鄭世球、許南英和張元奮4任縣知事。平和縣邱翊華受處分也許有其原由,“國務卿徐世昌”有批示雲:“邱翊華已有令褫職明發,余並悉”,許南英的處分則似乎未見下文。據許南英哲嗣許地山《窺園先生詩傳》記:許南英出任縣知事“本想長做下去,不料官範民風越來越壞,豪紳劣民動藉共和名義,牽制地方行政。就任不久,因為禁止私鬥和勒拔煙苗的事情,為豪劣所忌,捏詞上控先生侵吞公款。先生因請卸職查辦。省府查不確,諸豪劣畏罪,來求先生免予追究。先生於談笑中表示他底大度。從此以後,先生便決計不再從政了”。許南英、許地山父子也許不曾料到,“捏詞”竟然“上控”至於袁世凱、徐世昌。誠可謂,好人從來不知道壞人有多麼壞。 2006年正月,我曾作《遭遇清末民初的社會變遷和社會問題》一文(收汪毅夫:《閩台緣與閩南風》,福建教育出版社2006年7月版),談及台灣進士許南英在龍溪縣知事任上的事跡,或可參閱也。 (作者汪毅夫系廈門大學台灣研究院講座教授、全國台灣研究會副會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