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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大灣區重大疫情需有法治 | |
http://www.CRNTT.com 2022-04-05 00:02:40 |
重大疫情是人類的共同敵人和抗爭對象,給全球公共衛生安全帶來巨大挑戰,其中包括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傳染病疫情等,具有複雜性、突發性、衝擊性等特徵。為此,“十四五”規劃鄭重提出:“優化國家應急管理能力體系建設,提高防災減災抗災救災能力。……強化跨區域、跨流域災害事故應急協同聯動。”可見,跨區域重大疫情應對是優化國家應急管理能力體系建設的重要環節。作為中國跨區域典型樣本的粵港澳大灣區自2017年啟動建設以來,一直探索重大疫情的應急法治協同建設之道。然而,由於頂層設計的制度機制建設相對緩慢,粵港澳在協同工作中仍面臨著各種障礙,這在新冠疫情協同防治中表現得淋漓盡致。為此,本文擬對大灣區重大疫情的應急法治協同建設問題進行研究,期待能為高質量建設大灣區建言獻策。 一、應急法治於大灣區協同處置重大疫情的制度理性 (一)應急法治是大灣區協同處置重大疫情的制度基礎 風險與人類社會共存。為了應對各種突發事件,幾乎每個國家都建構了相對完善的應急體制機制。中國是自然災害最為嚴重的國家之一。隨著經濟、科技等快速發展,各類重特大事故頻發,影響著國家的公共安全①。由於突發事件的出現往往意味著社會進入緊急狀態,為了集中力量解決問題,行政機關往往需要突破常態下的法律規範體系,採取事實上的行政應急處置措施甚至非常措施。因此,行政應急權必然會擴張。②如若行政機關一味追求行政效率,勢必大大壓縮公民權利的空間。祇有把行政應急權納入法治軌道,才能將行政應急行為對公民的損害程度控制在最小的限度內,進而在保障人權和協同高效處置重大疫情中取得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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