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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台灣政策法案與割據邏輯

http://www.CRNTT.com   2022-12-26 00:03:16  


 
  一般來說,議員權力來源和維繫方式不同於行政人員,不必考量具體的政策措施的可行性,更容易變成鷹派,更樂於製造中美對立。這樣反而可以製造民意,放大其影響力,進而收割豐厚的政治紅利。外交政策主要取決於國家利益而非民意,舉世皆然。國會作為民眾“公意”的生產場所,立法作為“公意”的表達載體,必須以國家的根本利益為出發點。然而,在美國議員利益和國會立法之間的張力一直存在,議員將地區或個人的私人利益包裝成為“眾意”,最後以國會立法作為“公意”的法律形式表達出來。經此,議員逐漸推動國會涉入外交領域,尤其是越來越介入作為中國內政的台灣問題,妄圖通過立法的方式將選區利益與中美兩個大國關係綁定。然而,這是違背國際關係的內在規律,台灣問題更是異常複雜,不能從地方本位來影響美國制定對台政策。這在一定程度上說明“美式民主”的制度性衰落。議員的行為動機多為選舉,是對民意的操弄以及民意與外交政策關係的錯誤理解,“壓倒性反華”意圖並不利於化解中美之間存在的衝突。“台灣政策法案”名義上是促進台灣的安全,但實際上破壞了台海的穩定,威脅區域和平,更不能實現其“以台制陸”的幻想。當然,這是民進黨當局最希望看到的,中美因“台灣政策法案”鬧得越僵,越可以為擺脫年底的選舉困局大打“抗中牌”,為其“台獨”行徑張目。

  二、國會立法框限行政主導的制度敘事?

  美國是三權分立的政治體制,外交權主要屬於行政權,總統在對外政策制定中處於主導地位,但國會有高度自主性,通過立法權、財政權等對外交政策施加影響。在外交領域國會立法和行政主導之間的博弈也一直存在,這一點在中美關係中尤甚。建交以來,國會對中美關係尤其是台灣問題的影響多是消極的。1979年1月1日,中美建交後,國會就通過了與建交公報精神相違背的“與台灣關係法”,甚至以卡特政府推動中美建交的相關行為違背憲法關於國會權限的規定而將其訴諸聯邦最高法院。當前,雖然白宮和國會都支持通過台灣問題遏制中國,大幅升級了美台關係,但具體方式和步驟等存在分歧。遏制中國發展進而維護自身霸權利益是白宮試圖打造“掏空一個中國原則的美台準軍事同盟”的根本動機,但堅持“避戰”符合美國的根本利益。國會在制定對台政策方面則堅持盲動冒險主義,企圖用自己的議事日程,從後方走向前台,進而約束行政部門的對台政策制定。雖然拜登政府是以台灣問題作為抓手對中國進行戰略遏制,但戰略模糊對美國來說最為有利。近年來,中美在台灣問題上的緊張與美國國會的挑釁作為密切相關。美國國會的法案如果對行政部門有強制約束,勢必會大幅提升美台交往的“官方”層級,“與台灣關係法”就是典型例子。拜登政府藉台海議題強化意識形態對抗,鞏固盟友或夥伴關係,建構所謂基於價值共識的國際環境,推動歐洲各國改變立場。也就是說,一方面美國政府經過了貿易戰和“中菲南海仲裁案”後,認為衹有科技戰和台灣問題能夠遏制中國,另一方面竭力避免在台海發生戰爭來綁架美國戰略走向;他們非常清楚民進黨當局的謀劃,因此提出中美就台灣問題設置“戰略護欄”,避免任由“台獨”狂飈突進所帶來的極端風險。然而,“台灣政策法案”一旦通過,就改變了美國的“雙重嚇阻”戰略,事實上是對大陸的嚇阻升級,淡化對台灣地區的嚇阻,甚至變相助長了“台獨”。對此,美國的行政部門很難掌握好平衡,一旦因為“台灣政策法案”致使兩岸衝突加劇,刺激中國大陸採取軍事行動,台灣周邊區域的權力平衡將發生根本性改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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