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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讓兄弟說成兩岸定位的表述

http://www.CRNTT.com   2010-03-28 00:16:58  


 
   1993年以後,國民黨改變了“一個中國”的內涵,將“一個中國”變成了“歷史、地理、文化、血緣”上的概念,到了1999年李登輝提出“特殊國與國”,等於在認知上,確定兩岸已經有不同的姓,雖然還有親戚的特殊關係,但最多也只是“表兄弟”的關係了。

  簡單來說,1993年以前的“一中各表”,是兩個“親兄弟”相互表述,誰才能夠代表整個家庭,但是1993年以後的“一中各表”已經把兩岸表述成“表兄弟”的關係,已經沒有“同屬一個家庭”(即“一個中國”)的前提。到了2002年陳水扁提出“一邊一國”後,“一中”已經不必再“各表”,更可以丟掉了。

  兩岸關係的應有定位:親兄弟關係

  無論是“敵人”、“對手”、“朋友”、“父子”、“表兄弟”關係,都不是兩岸現有關係的法理寫照,也不是未來兩岸關係應有的定位。

  兩岸目前的現狀有三:第一、兩岸均為“一中憲法”,雙方的主權宣示均涵蓋對方,這一點即確定了雙方為“一中”家庭內的一家人關係,而非只是血緣上的親戚關係;第二、兩岸各在其領域內享有完整的治權,兄弟都已經成年,要互相尊重對方的自主權。兩岸不是中央與地方的“父子”上下關係,而是一種兄弟的平行關係;第三、兩岸權力不對稱。就像兄弟兩人並不一定有相同的發展,有的會賺錢,有的會讀書,在外面社會上的影響力也不一定相同,但是在家庭內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我們可以這麼說,目前兩岸的法理定位,就是一種“親兄弟”的關係,這也是北京方面願意“讓利”的理由。

  如果台北方面不再談一中,只提兩岸同屬中華民族的“同民族說”,那麼兩岸就已經不屬於“親兄弟”的關係。而如果台北根本的放棄“一中”,希望只與北京發展成“朋友”關係,相信到那個時候,北京大概沒有興趣會將台北當成朋友,而會視台北為“數典忘祖”的背叛者,把兩岸當成“敵人”關係。
北京與香港的關係,在法律上是“中央與地方”的關係,香港基本法源出中共憲法,因此,中共憲法與香港基本法的法源關係上是一種“父子”關係。溫家寶再次提出兩岸為兄弟關係,表明了兩岸不會是一種“中央與地方”的父子關係,這是對兩岸關係極大善意的表示,更可以看成是一個政策上的宣示,可惜,台北方面並沒有深刻地體會到這個看法的意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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