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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關係 新形勢下問題與建言

http://www.CRNTT.com   2010-03-29 00:23:12  


 
  也就是說,香港能不能從城市網絡的角度來思考,把香港與台灣的台北、台中和高雄,以及東南亞國家的重要城市連接在一起,成為區域城市網絡和全球城市網絡的重要節點,或者運籌中心,這是另一個思維的脈絡。

  以上是比較屬於學理性的思考,至於落實到機制建立和運作的層面該怎麼安排,剛剛前面幾位先進都提到海基會與海協會在兩岸間的角色功能,我的看法,是不宜比照處理。因為,兩會建立的交流、協商和服務機制,是比較像媒人的作用,只負責把兩邊的人介紹認識,然後,媒人就要退到旁邊,讓兩岸雙方各自去約會交往了。或者說,是一種搭舞台的角色,也就是把舞台搭好之後,就要退到台下,讓真正的主角上台表演。在此情況下,用海基和海協的設計來安排港台經濟文化合作協進會與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確實是有一點層級降低、功能倒退了。因為,隨著兩岸關係改善,藉由海基、海協所搭建的平台,兩岸官方認識之後,就是兩邊官方直接接觸;只有到了最後,需要有個簽約的形式,我們江董事長與陳會長才代表雙方把約簽了。

  在這種狀況之下,我也認為,如果這兩個機構確定成立,他們的位階、功能、組織編制的設計,不宜參考兩岸兩會之間白手套的方式來安排,否則會限制原先所期待的功能作用的發揮。

  在現有駐港機構基礎上作進一步的功能整合與分工

  我反而認為,如果有可能的話,是不是有可能把“中華旅行社”在名稱或編制上做適度的調整?台灣在香港已經有文化中心的存在,可以考慮整併。將來的代表機構或辦事處應該是一個比較上位的組織,下面有經濟合作、貿易往來、新聞文化的作用,再加上原先就已經在進行的政治性事務和旅遊觀光簽證業務。把這些都納入中華旅行社位階提升之後的機構之下,如此才符合雙方面更直接的官方交流需要。

  我後來看到“陸委會”有關於台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的說明,大概也是偏向於不再將其定位為像海基、海協這樣子的處理方式,而比較強調強化其功能作用,就是促進兩邊經貿往來、加強兩邊經貿關係。如果新機構的作用是在經貿的往來,那麼,以一種半官方身份、且有私人企業家捐款的基金會形式來運作,恐怕不見得符合原有的功能。還不如在現有組織結構之下,做更進一步的功能整合與業務擴大,在取得港府同意的情況下,讓雙方面可以做更直接的官方往來,功效可能會更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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