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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認同乃最終統一充分條件

http://www.CRNTT.com   2010-04-03 00:11:48  


 
  以社會建構主義重塑兩岸認同:和平發展與邁向終極目標的必要作為

  社會建構主義基本上並不否認現實主義以“國家中心論”為依據的核心觀點,但是並不同意國際社會必然會成為現實主義者所描繪的“弱肉強食”的世只。社會建構主義認為每個國家在行為時,都是基於它的“理念”(Idea)。“理念”決定了國家的行為。國際關係中“理念”思維的形成,包括相互理解、共同知識、價值與規範。經由相互的交往,而形成了“互為主體”(Intersubjectivity),並據此形成了國際間的互動關係。因此,國家間並不必然先天即存在著衝突、合作或共存的關係,完全取決於彼此如何認定對方。

  用通俗的話說,“你把對方當成朋友,兩人就可能形成朋友關係;把對方當成敵人,就可能形成敵人關係”。換言之,社會建構主義者認為,無論是合作與衝突,都不是無政府狀態國際社會的必然結果,它們取決於國際社會成員如何建構它們彼此間的關係。

  社會建構主義認為,新現實主義所主張的“霸權”、“平衡”、“均勢”,以及新自由主義所主張的“交往”、“機制”,固然有助於國際和平的實現,但是這兩個主義主張的共同缺點在於,它們所形成的國際結構對於國家的制約只是暫時且強迫性的。

  社會建構主義者溫特(Alexander Wendt)認為,雖然國際體系都是無政府狀態,但並不是所有國家間的體系都是一致。溫特提出了三種不同類型的體系:第一種是將其他成員當作“敵人”的“霍布斯國際體系”(Hobbesi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二種是將其他成員視為“對手”的“洛克式國際體系”(Lockean International System);第三種是將其他成員視為“朋友”的“康得式國際體系”(Kantian International System)。例如,冷戰時的美蘇可以算是“霍布斯式體系”,美國與日本可以視為“洛克式體系”,美國與歐盟間可以歸納為“康得式體系”。

  我們可以將溫特的體系再擴充一個共同體關係的“莫內式的體系”,用它來詮釋目前歐盟各成員國間所形成的體系。至於兩岸關係,我們可以更進一步讓它成為一個“整個中國”為框架的“內部體系”。如果說,“莫內式的體系”中各成員是“親戚”關係,那麼兩岸則是同一個家庭內的“兄弟”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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