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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經濟體制改革經驗看司法改革 | |
http://www.CRNTT.com 2010-08-16 13:33:49 |
在一連串司法弊案與醜聞爆發之後,大多數台灣人民大概都已經對司法信心大失。天哪!這是一個什麼樣的腐化與醜陋的體系,若干司法人(比例不詳)竟然爛到這種程度,叫人民如何相信皇后貞操!現在,幾乎全台灣的人都會同意司法改革的必要,正所謂“民氣可用”。我在這裡想要提醒主政者:司法需要改革不是問題,要“怎麼改”才是關鍵核心,千萬不能急躁,不要在初起步時就犯錯。 讓我舉個例子,說明改革的“過程”其實比“目標”要來得重要。一九七九年中共開始改革開放,將中國大陸往市場經濟推;一九八九年柏林圍牆倒塌,導致蘇聯瓦解,東歐各國也向資本主義的方向前進。東歐諸國之間或有國家大小不一、恩怨情仇複雜的情境差異,但至少蘇俄與中國兩個大國是比較相似的(兩國均統一久矣、原本都著重國防工業、國內均無複雜的民族問題),恰可做為比較的基礎。 中國當年的改革開放,是所謂“摸著石頭過河”,沒有什麼經濟學大師在後面下指導棋。但是蘇俄與許多東歐國家,則在一大群國際貨幣基金會大尾經濟學者的指引下,大膽採用了完全不同的改革策略,稱之為“休克療法”(shocktherapy)。休克療法有三個重點,其一是快速將國有企業私有化,其二是儘速使價格機能開始運作,包括匯率、利率的自由化等;其三是減少政府支出,儘量維持財政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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