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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應堅持資源產品出口的主權權利

http://www.CRNTT.com   2011-07-14 08:37:34  


  中評社北京7月14日訊/近日,WTO爭端解決機構向各成員國散發專家組報告,對長達兩年之久的美國、歐盟和墨西哥訴中國對特定原材料出口限制一案做出裁定,認定中國限制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矽、碳化矽、黃磷、鋅等9種原材料出口不符合WTO規定,中國首戰失利。但這並不意味著中國的完敗,我們對WTO專家組報告要提出上訴,必須更加堅持對控制自然資源產品出口的主權權利。證券時報發表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博士馬濤文章如是說。

  原材料出口限制爭端的實質

  文章認為,原材料出口限制爭端表面上看是一個法律問題,實質上是金融危機背景下各國爭奪稀缺礦產資源的利益衝突。隨著資源對一國可持續發展戰略影響的日益重要,特別是在全球金融危機導致美元貶值的大背景下,國際市場上稀缺礦產資源價格上漲不可避免,中國開始從以出口資源換取外匯的經濟發展戰略逐步轉向對資源出口的限制,這深刻觸動了嚴重依賴中國資源出口的相關國家的利益,顯然是它們所不允許的。

  美國貿易代表柯克明確表示:“中國是全球稀有金屬的供應國,有權使用這些原材料對美國工業生產商而言至關重要。”歐盟貿易委員凱瑟琳•阿什頓也發表聲明說,中國對原材料施加的出口配額和出口稅等出口限制扭曲了競爭,抬高了國際市場上的價格,令歐盟企業在當前經濟危機條件下處境更加艱難。歐盟2008年從中國進口這些原材料總值達到45億歐元,這些原材料被廣泛運用於鋼鐵、制鋁和化工行業,因中國限制出口政策可能受到影響的歐盟產業約占到工業總產值4%,牽涉的就業人口約為50萬。在歐盟看來,就部分涉案的原材料而言,中國是全球主要供應國,這令歐盟無從選擇,中國的原材料出口限制好比掐住了歐盟企業的脖子,因為不少歐盟企業都嚴重依賴這些原材料進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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