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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去房地產化”轉入攻堅階段 | |
http://www.CRNTT.com 2011-07-19 08:46:34 |
其一,體現出調控由量積累到質變的特征,通過聚焦限購這種富有針對性的調控加碼措施,從一線城市由點到面擴展到二、三線城市,有助於最短時間內實現宏觀調控的階段目標。 其二,由單手調控趨向於雙手協同轉變。國務院這次常務會議明確了下一步樓市調控的基調,即一手抓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另一手抓保障房供應,雙手協同,雙管齊下,以促進房價逐步回歸到合理水平。這種調控,必然產生雙倍甚至多倍的效果。提高保障房供應,有助於增加有效供給,而且是低價格住房產品,自然會促使總體住房均價回落。遏制投機投資性購房,有助於減小需求彈性。去火抽薪,限制富裕階層重複購買的虛增需求,進而限制進入房地產領域的流動性,勢必導致資金鏈偏緊的地產商選擇降價銷售,從而微觀上達到房價回歸的目的。 應該承認,用非市場化的限購方式來減少和壓縮需求,推動價格按照供求規律回歸的做法,爭議很大,廣受輿論質疑。不過,在市場失靈的時候,就有了政府幹預的運行空間。限購令的出世,不僅是在主張居住的公平性,而且是在維護低收入群體住房的需求。人無論貧富貴賤,都有居住的自由。不能因為有錢,就賦予過多居住的自由和選擇;也不能因為沒錢,就被剝奪最起碼的居住保障;更不能僅僅採用貨幣金錢作為單一度量工具,來確定誰能擁有住房和擁有多少套住房。倘若在看似公平的市場化口號下,允許富豪們無限度地購買多套住房資源,並長期空置等待資產升值,以誘發社會風險的方式謀取不當利益,就不僅是對窮人安居資源的掠奪和占有,也是對社會公平性的最大挑戰,是當今僅次於貪污腐敗的社會不公,有必要抓住經濟轉型的有利時機,通過制度建設予以解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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