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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衝國”是中立弱國而非黷武國家

http://www.CRNTT.com   2013-02-18 08:59:54  


  中評社北京2月18日訊/網易另一面昨天登載專題文章《“緩衝國”是中立弱國而非黷武國家》,文章說,2013年朝鮮第三次核試驗後,學者陳志武稱朝鮮對中國沒有戰略緩衝價值,被中國許多網上愛國者痛罵。但“緩衝國”並非中國網絡愛國者心目中那樣,“緩衝國”必須滿足中立、弱小、處於地緣均勢夾縫中,缺任何一樣,那就只增添敵對,不提供緩衝。

只有中立國才能緩衝強權敵對  
 
  “緩衝國”定義必須是小國、弱國、中立國

  “緩衝國”概念是歐洲政治家和外交家們在17世紀提出的勢力均衡理論的一部分,按照學者馬西森在1971年發表的《大國間戰略中小國的作用》所總結的通行定義,緩衝國是夾在兩個敵對的或具強烈潛在競爭的強權國家或國家聯盟之間的小國,並通過它的存在來隔離避免強國間的直接衝突,或者至少爭取應對敵軍的時間。1983年以色列學者邁克爾•帕騰據此總結,一個國家要在地緣政治中作為緩衝國,必須滿足三個特征:即是地理上的“位於強國之間”、實力上的“僅足自保而不足以破壞均勢”、外交政策上的“完全中立不偏向任何一方”。其中具決定性意義的因素是外交中立和實力弱小得恰到好處。

  “緩衝國”操作成熟於17世紀歐洲,最重中立

  從這些概念看,緩衝國最重要的特征是不介入敵對強權國家的衝突,也就是和各方都保持一如既往的中立與不結盟政策,堅持不投靠任一強國,以免刺激起另一強國的不安全感與恐懼。這樣才能起到對敵對強權的緩衝作用。緩衝國概念和實際操作成熟於列強間最重視態勢安穩平衡的17世紀歐洲,所尋求的頂多將敵國隔開、以求包括緩衝國自身在內的諸方安穩,但絕不能替任何一方抵禦另一方的實力與影響。否則地緣政治的天平就會傾斜,均勢一觸即潰、戰爭一觸即發。按照這個概念,兩次世界大戰前的比利時是德法兩國間的緩衝國,二戰前的波蘭是蘇德兩國間的緩衝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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