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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諾登洩密:是揭露黑幕還是違法悖德? | |
http://www.CRNTT.com 2013-06-15 10:26:50 |
2013年6月,前中情局雇員斯諾登揭露美國政府的一項機密監控項目,引發外界擔憂美國政府擅自獲得公民的電子通信記錄、危害整個互聯網的隱私安全。輿論對斯諾登和“棱鏡”項目的評價有正反兩種觀點:或是褒揚斯諾登為揭開政府非法黑幕的英雄,或是譴責其為擅自洩露雇主機密、扭曲事實污蔑政府的合法行為。 ■ 斯諾登個人是不是道義上的英雄 正方:斯諾登自己和支持者稱他是為美國人民的公義而揭露政府惡行的英雄,“餘生無法與家人聯繫”,親友處於危險中 對於那些認為國家安全局已經超越法律權限的人來說,斯諾登是一個勇於發聲的英雄。美國政府問責項目的主任傑斯林•拉達克女士說:“我認為他是一個檢舉不法的告密者,他為美國人民採取了勇敢、周密和冒險的行動。我無法想出對一個英雄更好的定義。”拉達克認為,斯諾登洩露的國安局數據挖掘項目侵犯美國人民的隱私,它已經超越了2008年外國情報監視法案和愛國者法案的限度:“顯然這已經違反了法律,他揭露的信息,絕對是公開了大量的浪費、濫權和公然違法的行為。”斯諾登在接受《衛報》採訪時,向記者訴苦:“我擔心的最主要問題就是他們(美國政府)找上我的家人、朋友和夥伴,以及任何與我有關的人。我在餘生中都將面臨這樣的情況。我將無法與他們聯繫。政府將對任何認識我的人採取主動措施,讓我生活在黑夜里。” 反方:作為一個高中肄業生的斯諾登能被授予一個年薪十二萬美元的工作,當時已經清楚地了解了工作內容及附屬的保密道德義務,背諾毀約繞過正常機制洩露雇主秘密為公私道德不容 對於那些認為這是一起雇員出賣雇主事件的人來說,斯諾登在公私道德上都是不合格的人。《紐約時報》專欄作者大衛•布魯克斯在文章中提到,斯諾登並不是自稱的那樣熱愛家人朋友:“《華盛頓郵報》道,最近幾年他沒有定期去看望他的母親。當他在夏威夷的一個鄰居向他介紹自己的時候,他直接打斷了他並明確的告訴他自己不想建立鄰居關係。”而且違反了一個雇員應有的基本誠信和職業道德:“他違背了誠實和守信原則,這是所有合作活動的基礎。他曾經做過明確的和無保留的誓言要尊重他被授信的信息的隱秘性。結果,他違背了自己的誓言。”“他背叛了自己的雇主。博思艾倫公司向一個高中輟學的人提供職位,還有12萬美元的薪水。但他違反了對所有促他成長的人要有尊重的原則。” 即使在公民美德上,斯諾登也被認為不合格:“他背叛了憲法。憲法的創立者並不想建造一個這樣的合眾國,在那里某些29歲的獨狼可以單方面決定披露哪些機密。斯諾登的任性讓他繞過負責的代議制民主體制,而把自己的個人偏好放在首位。”“在洩密之前,人民會希望他們能夠進行嚴密的自我深思,並強迫他們面對各種不做此決定的阻礙:信息是不是足夠重大以致於值得去違背誓言、繞開固有的決策機制。但是通過至今媒體報道的他的言行來看,斯諾登只在意數據挖掘的危險,而完全忽略了他自己的背叛行為,以及他這樣做給社會安排和無形的將我們整合在一起的社會紐帶所帶來的傷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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