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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論壇:中央不會坐視反對派佔中

http://www.CRNTT.com   2014-09-02 00:12:08  


 
   陳建強:檢查過往不足 繼續做好《基本法》宣傳

  白皮書回顧了香港回歸17年來的發展,特別是香港與內地的關係,可以說,是重新提醒香港與國際社會“一國兩制”及“高度自治”的由來。從現實的角度來說,白皮書根本沒有增減任何內容,更加說不上改變中央對香港的政策,反而是白紙黑字寫清楚,將中央對港政策列明,供香港人去“監察”、“學習”和“掌握”。

  香港人要瞭解,中央是以國家的全局觀來撰寫這份白皮書的,因此,當中會用一些如“治港者”等內地式的字眼。當然,若要真正地對香港、對國家負責,就要跨越一時一地的樊籬,全面檢視香港特區在國家發展宏觀戰略中的部署、角色和功能,貢獻與回報永遠是對等的,既不能妄自菲薄,更不容誇大需索,兼顧、互動、包容,就應是我們面對目前政爭紛擾的基本態度。我進一步認為,如果國家能夠派員到香港,解釋其製訂白皮書的原意,以及當中帶出來的訊息,相信會更容易令港人明白,亦防止被人刻意歪曲抹黑,引起更多的誤會爭拗。

  明年就是《基本法》頒佈25周年了,我覺得在宣傳和推廣《基本法》時,我們也要同時想想,有什麼辦法可以檢查我們做得夠不夠、我們做得是否有效。當然,我覺得大家還要繼續努力,繼續做好《基本法》的推廣工作。

   譚惠珠:社會對白皮書理解不透徹 各階層團體應一同努力宣傳

  從我跟很多方面的接觸來看,從學界學生到傳媒記者,對白皮書內的幾點內容都還不明白,需要在這裡做出澄清。第一點要澄清的是,白皮書第七頁講明,中央擁有對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全面管治權,既包括中央直接行使的權力,也包括授權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實行高度自治,並且,中央對此有監督權。

  對於這個監督權,很多人連想都沒想過,但它是存在的。比如,我們的立法機關通過的法例若有關中央與特區關係、中央管理的事務時,就要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備案;法院在按《基本法》第158條要解釋剛才所說的兩種條文時,就應該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進行解釋;又比如,我們的行政機關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所有的權力來源都是授權,既然是授權,中央必然也就有權監督。舉個例子而言,如果我們請地產經紀幫我們放租一間房子,在與對方說明怎麼租之後,必然也會監督。我認為,很多概念其實是一直存在的,只是香港人長期忽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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