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饒戈平:完善基本法配套制度 落實中央管制 | |
http://www.CRNTT.com 2017-06-07 00:22:34 |
饒戈平認為, “一國兩制”具有明顯的階段性特點,港澳回歸僅僅是萬里長征的第一步,回歸後的任務更複雜、更艱巨,實踐表明單靠港澳自身的力量、單靠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遠不足以駕馭全局把握風險。“一國兩制”不是一條在大海中自行漂泊、自行行使的小船,而應該是一條巨輪,有明確的航向強大的動力堅強的舵手,這個舵手船長就應該是中央,中央是“一國兩制”的制定者、事實的主導者、進度者,責無旁貸肩負著掌控“一國兩制”正確方向的使命。 饒戈平說,如果忽略和發揮不好中央的主導作用,不作為或者無所作為,就容易陷入軟弱被動局面,貽誤戰機,確保“一國兩制”主導權發展方向關鍵在於堅持國家主權原則,明確香港澳門在國家的法律地位,強調國家行政體制以及中央在“一國兩制”實施中的主導地位。全面落實中央對港澳的管治權。 饒戈平認為,應完善同基本法實施相配套制度機制,全面落實中央對港澳管制權。 他指出,港澳回歸二十年來,中央已經確立了一系列制度機制,有效保障“一國兩制”成功實現。總體情況是非常好的,不過逐一對照基本法,實踐中仍存在不夠到位不夠得力現象,其中一個原因就在於尚未完善同基本法實施相配套的制度機制,作為港澳限制性法律,基本法的規定具有框架性原則性的特點,一些有關中央權利以及中央與港澳關係的規定,並沒有明確具體實施的行為規範,它們的落實還有必要輔以必要的法律制度機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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