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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鹿奶粉案再調查:法治精神已深入民心

http://www.CRNTT.com   2009-01-18 09:28:17  


 
  進入2009年,全國20多個省區已經陸續開始按照國家統一規定的賠償方案,向受害者發放賠償金。但是,李心全却不在此列。“去縣衛生局要錢,他們說,9月11日以前死亡的,都屬于個案,暫時不給賠償。”李心全說,在律師的建議下,他到縣法院起訴三鹿,法院的答復是不予立案,也沒有說明什麽原因。他的孩子死于9月10日,正好比國家正式公布“毒奶粉”事件早了一天。“是不是就沒有辦法了?”李心全不斷追問記者。

  “他這樣的情况,還是要通過司法渠道來拿回賠償。”知名侵權法專家、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麻昌華說,目前所有賠償都是通過行政手段來解决的,行政手段可以迅速調集各種資源,這比通過集團訴訟的司法途徑有效率得多,但這幷不能取代司法途徑,目前統計的受害者數量、賠償數額,還僅僅是行政作用結果,肯定有不合理之處,中間會有漏掉的,有少賠的,也會有多賠的。

  國家公布的受害者有將近30萬,而像李心全這樣的被遺漏在統計數字之外的受害者暫時還難以計算。對于三鹿集團的審判,僅僅意味著“毒奶粉事件”善後的開始,這樣一件重大的公共危機,不是一兩個月,甚至不是一兩年就能解决的。1955年,日本也曾發生類似的森永奶粉導致嬰兒中毒事件,司法程序先後進行了20年,而善後的賠償問題一直到今天還沒有結束。

  “在今後的幾年裏,肯定會有大量毒奶粉侵權案子出現。”麻昌華說,國家的賠償僅僅是保障性的,解决不了根本問題,最終個體的賠償方式、賠償數額還必須回到司法途徑上來。

  但麻昌華也認爲,希望通過司法途徑拿回賠償,也將面臨重重困難,對于個體訴訟者而言,最重要的就是取證困難,首先必須證明孩子喝的是三鹿奶粉,還必須證明一直都是喝的三鹿奶粉,而不是其他。這樣的道理說起來容易,但要想取得法律認可的證據,將是極其困難的事。

  對于李心全而言,就是如此。目前,他能掌握的證據僅僅是遺弃在家裏的三鹿奶粉的空袋子。“我們也正在聯絡國內的侵權法專家,打算召開一次相關的研討會,希望能够出具一個完備的法律意見書,對此事的最終解决做出點貢獻。”麻昌華說,一旦賠償訴訟進入司法程序,巨大的數量對于各地司法機關來講,也是巨大挑戰,希望最高人民法院能够做出一個示範判例,其他同類案件就可以援引。

  對于中國司法系統而言,如果一直不向受害者敞開訴訟的大門,將會極大削弱公衆對于司法權威的信賴,如果敞開了大門,則將面臨一系列前所未有的司法難題,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對中國司法漫長而艱巨的考驗,才剛剛開始。(作者: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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