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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公益基金會“抗稅”實錄

http://www.CRNTT.com   2010-02-17 11:00:58  


 
  公益基金會的資產構成中,大都會有一部分營利性收入,政府的法令亦鼓勵公益機構按照合法、安全、有效的原則積極實現捐贈資產的保值增值。特別是對於那些無法面向社會公開募捐的非公募基金會來說,投資運作幾乎是充實公益資產並確保每年能足額進行公益事業支出的唯一路徑。

  “近千萬的企業所得稅,對我們非公募基金會來說極難承受,”友成基金會的財務總監楊紅長說,“我們不像青基會,他們還可以通過廣告進行公募,我們要募款很困難,只有通過投資努力實現保值、增值。” 

  財務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末,友成的資產總額為9400萬,其中短期、長期投資各占4000萬。2008年,除了利息收入30萬,政府補助和投資收益為零。此前的2007年,友成的投資收益加銀行利息總共不超過200萬。南都基金會2007年的投資收入加銀行利息收入1500多萬,2008年除了23萬元利息所得之外,投資方面非但顆粒無收,還因虧損倒貼了5000多萬。中國經濟2009年初的V形回暖,給這些靠營利收入支撐門面的非公募基金會帶來了投資空間,2009年的收益率迅速爬升。南都基金2009年的營利收入正好可以彌補2008年的虧損,暫無重稅之憂,友成卻火燒眉毛了。

  按政策,非營利組織的資產刨去合理的成本費用外,全部屬於公益性資產,只可用於公益事業,不得分配,也不屬於任何個人與團體。相應地,營利性收入也需要計入公益範疇。這讓一批做公益事業的困惑不已。楊紅長說,“我們賺了錢也必須用於公益,不能分紅,那你叫我交所得稅就不合理了。”

  楊紅長屢屢跑到稅務機關,按照“自己的理解”去主動申報應稅,結果一次也沒有被接納。稅務方面認定他們的所有收入都要交稅,而楊紅長這邊則不答應,事情無果,就一直擱置,“他們不催我,但肯定記著賬呢。”

  而在被催急了的青基會,對壘來得更為直接。他們的財務人員堅持,公益基金會的免稅項應該囊括捐贈收入、免稅收入孳生的銀行利息,此外便是營利性收益。一位名叫陳航的財務人員說,“我們的資產既然屬於全社會,進行所得稅徵收合適嗎?”

  青基會除了捐贈收入平均每年可達2億左右,因為一種趨於穩健的投資結構,其營利性收入也保持了較高水平,近幾年均達到了1000多萬到2000萬不等。

  倘若捐贈收入取得免稅資格,僅就投資收益徵稅是否可以接受?塗猛對本刊記者的提問表現得有所保留。讓他不好輕率做出決斷的是,一方面對營利性收入徵稅是法律強制的,不接受不行,因為違法的事兒不能幹,但另一方面,他對此又不能不在意,內心深處還是感覺不舒服。

  “雖然在我們的資產構成中比例不是很高,但投資收益是我們的活命錢,因為它是現金,我的管理費用和各項成本都要從這裡支出。”

  1989年青基會成立的時候,共青團中央給了他們10萬元本金注册,1萬元工作經費。21年過去,這個“雪球”滾到今天,資產放大了數百倍。塗猛說,“放在歷史過程中去考察,很多基金會是很艱難的,需要得到扶持,包括稅收上,需要講一點中國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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