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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有問題 誰能管得住

http://www.CRNTT.com   2010-04-13 11:29:12  


 
  問題疫苗怎樣出籠

  今年兩會期間,中國疾控中心主任王宇在政協會議上公開承認,部分國產疫苗質量不達標,從而引起國人對疫苗質量的關注。事實上,疫苗質量問題此前早有暴露。2007年,北京市大興縣曾發生一起因假狂犬疫苗造成的惡性事件:8月9日,大興區一村民李書齊被狗咬傷。為了防止感染狂犬病,李花了200元先後5次到不具備相關資質的村醫務室注射了狂犬疫苗。10月26日,李突然感覺身體不適。經北京佑安醫院診斷患上狂犬病,兩天後死亡。後經警方調查,村醫務室所用疫苗系從非正常渠道購買的假狂犬病疫苗。疫苗經銷商被判刑10年。不過,對於該經銷商上家是誰,假疫苗由誰生產,如何出籠,銷售了多少,卻一直未見報道。

  在一位業內人士看來,李書齊死亡案充分表明,我國狂犬病疫苗從生產到流通再到接種過程中,存在嚴重問題。據其透露,在疫苗生產過程存在一種“套號”現象,即廠家為了節省成本,通過做手腳,在一個批簽號下生產若干批疫苗,實為問題疫苗。但由於經銷商無法識別,遂流入市場,一旦出現問題,廠家則堅決否認生產過該批次疫苗,該問題疫苗的出籠也隨即成謎。此外,在這位業內人士看來,即便李書齊注射的是真的狂犬疫苗,他可能也難逃一死,這是因為對於被狗咬傷較重的患者,如果真的感染了狂犬病毒,除了打狂犬疫苗外,還必須注射免疫球蛋白才能起到作用。但是,由於免疫球蛋白費用較高,很多低收入者打不起,因此只打狂犬疫苗以求心安,但事實上無法起到作用。2008年,衛生部、農業部曾經聯合發文,透露從2004年至2006年,全國共報告狂犬病死亡人數8403人,高居各種法定傳染病報告病死亡人數之首。值得一提的是,有報告顯示1996年國內狂犬病發病總數僅為159例。十年增長二十倍,而在這期間,作為收費疫苗的狂犬病疫苗銷售卻一直增加。沒有人知道,狂犬病死亡患者中究竟有多少像李書齊那樣接種過狂犬病疫苗。

  相互推諉的監管責任

  疫苗作為一種特殊藥品,名義上實行最嚴格的監管。但是,無論是法律上還是現實中,事實情況卻均非如此。南方週末記者查詢2001年新修訂的藥品法發現。該法雖將疫苗定性為藥品,但整部法律中沒有一條提及疫苗。只有第一百零四條規定,國家對預防性生物製品(包括疫苗,南方週末記者注)的流通實行特殊管理。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制定。2005年6月,國家院頒布實施《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方使得疫苗監督有法可依。不過,有業內人士認為,由衛生部門主持制定的這部條例,在疫苗質量監管上力度明顯不夠。

  事實上,如果說疫苗在生產環節的監督存在漏洞的話,那麼在流通環節的問題可能更大。按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衛生主管部門負責預防接種的監督管理工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負責疫苗的質量和流通的監督管理工作。然而,“預防接種”與“質量流通”之間究竟如何劃分卻存有疑問,一位藥監人士對南方週末記者稱,通常所說的“流通”主體是指生產企業與經營企業,疫苗進入疾控系統之後,實際上就到了政府手中,進入“預防接種”環節,藥監部門不宜介入。

  這種說法被衛生系統人士指為藥監部門“推托責任”,因為疫苗即使是到了疾控部門,只要尚未接種,都屬於“流通”環節。

  不管誰對誰錯,事實情況是,藥監部門很少介入已進入疾控系統後的疫苗監管。按照舉報人陳濤安對南方週末記者的說法,藥監部門根本不敢封存疾控部門的疫苗,“它要這麼幹,疾控部門只要說一句影響‘疫情’控制,藥監部門馬上就沒了脾氣”。

  在山西疫苗案中,山西省藥監部門一直未曾介入,而國家藥監局,也是經衛生部協調方才抽檢偵測疫苗質量。但是,對脫離“冷鏈”管理的疫苗,是本著對人民健康負責的態度予以銷毀,還是經抽檢認可質量後繼續使用,卻在業內引起極大爭議。(《南方週末》2010年4月8日 柴會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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