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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論何黨執政陳水扁都無須將牢底坐穿

http://www.CRNTT.com   2010-12-04 08:29:09  


  中評社北京12月4日訊/陳水扁正式被收監後,不少人都在議論,陳水扁此一去,是否將會“把牢底坐穿”?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登載的富權的評論文章認為,無論何黨執政,陳水扁都無須將牢底坐穿,其分析如下: 

  陳水扁正式被收監後,不少人都在議論,陳水扁此一去,是否將會“把牢底坐穿”?這些不論是藍綠的人雖然都同有此一問,但卻是懷著各種不同心理。有人認為陳水扁罪有應得,最好是把他關到死,而且還是再關到死多幾次也無法洗脫抵消他對台灣人民所帶來的災難;但也有人把他當作是“台獨救星”,希望他能早日出監,繼續領導他們進行“台獨建國”的鬥爭。

  不管怎樣,陳水扁這位過去曾經創造過多個“第一”歷史的“平民總統”,終於也創下了台灣地區第一位“卸任元首”坐牢的記錄了。至於他的實際刑期是多少年,亦即再有三個月就已年滿六十歲的陳水扁,能否在有生之年獲得釋放,已是並不重要。

  其實,現在就在計算陳水扁要在監獄中渡過多少個春秋,為時尚早。因為他現在所要被執行的刑期,是在他所被檢控的四大弊案中的一個——“龍潭購地涉貪案”,已走完了法定的所有司法程序,終審定讞領刑十九年。而他所涉的其他三大弊案——“國務機要費案”、南港展覽館案和海外洗錢案,還在一審或二審的過程中,並未終審定讞。因此,如要計算他的實際刑期,還須等待這幾幾宗案件審結完畢,及由法官合併計算刑期。但不管怎樣,即使是這三宗案件在二審以至是終審定讞的審理過程中,再遇到像周占春那樣的綠色法官判他無罪釋放,他也不能走出監獄,因為目前已經定讞的“龍潭購地涉貪案”,是被判有罪並須坐牢的,彼“無罪”並不能抵銷此“有罪”。何況,從案情看,其他三案再判“無罪”的可能性極微。而且,由於陳水扁的“龍潭購地涉貪案”已經審結,並須坐牢,其他幾宗尚在審理中的案件,也就沒有條件再提出甚“取保候審”,並由法院召開延押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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