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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電比火電更污染”是真的嗎

http://www.CRNTT.com   2011-01-10 10:05:58  


 
  在“環評風暴”裡,成為環保大旗的祭品

  環保團體積極謀求作為,環保主管部門也亟待確立影響力。2003年後,環評擁有“一票否決”權,此後連續開展了幾輪“環評風暴”,並且叫停了西南地區多個大型水電項目。在批評者看來,這些水電項目純屬“誤殺”,是環保部門“立威”的犧牲品——“過去我們(環保部)查案都是只抓小的,不僅老百姓不滿意,領導也不滿意,這次我們抓了30個大項目,社會反響非常好。”“環評風暴”不是正常的監督機制,2008年,“環評風暴”的創始人潘岳痛心疾首的總結說:“行政手段有其自身的弱點,存在著不穩定性、階段性,甚至還有‘尋租’的可能。”但是,當時環保部的做法是得到了擁護的,水電的口碑那麼差,也得從自身找原因。

  開發跨國河流時,容易遭受不白之冤

  去年初,西南地區大旱,相鄰的越南等國旱情也很嚴重,湄公河水位下降,有人歸咎於我國在上游(瀾滄江)修建水壩、開發水電,我國申明,“瀾滄江水電開發對下游水量幾無影響。”要進一步消除下游國家的疑慮,更好的辦法是建立信息共享與多邊協商機制,主動提供一些水文資料。那麼多遙感衛星在天上,推算水量變化並不困難,這並不是什麼重大機密。相反,如果溝通不暢,就可能出現受利者並不感謝、受損者怨聲載道的現象。

  ※水電建設忙“補課”,公共決策要加強

  在“減排”的背景下,水電大“補課”

  作為可再生的清潔能源,水電的地位逐步鞏固。我國承諾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的15%,其中9%要靠水電,未來10年內,4億千瓦水力資源中,必須開發3.8億千瓦。據透露,由於阻力過大,“十一五”規劃中的水電工程最終只完成了1/3,“十二五”規劃提出了要優先開發水電,水利部門提交了1.63億千瓦的新增目標,“要為‘十一五’補課”。這是什麼概念呢?三峽水電站總裝機容量為1820萬千瓦,也就是說,要再造9個三峽,接近目前總裝機量2.07億千瓦的80%。

  決策的過程要透明,減輕公眾的疑慮

  在水壩建設中,有一些問題是可以明確解決的,比如通過設置漁道、人工輔助繁殖、人工協助過壩等工程措施,努力減少水壩對魚類和其它自然生物的影響。這些需要明確告知,究竟做到了沒有。有一些問題需要反覆討論,確定最佳方案,避免災難性的後果,比如泥沙淤積問題、地質災害問題等。特別是2008年汶川大地震後,水電工程必須能夠經受地震的考驗。

  利益的分配要協商

  2007年9月,聯合國大會以壓倒多數通過了《土著人民權利宣言》,承認土著人民對於那些“影響其土地或領域”的任何項目都有自由且優先知情的同意權,特別是那些需要他們遷移的項目。此前的爭鳴主要還集中於工程本身的可行性,現在,工程紛紛開建了,相應的補償安置顯得滯後,而且,還沒有過大範圍的聽證、投票等公開法定程序,公民的利益訴求沒有得到足夠表達。這些問題與“科學”無關,一旦發生重大事故,就不能指責人家不“專業”了。


  結 語:水電如果被“妖魔化”,那只能怪自己不作為……

  (來源:騰訊評論《今日話題》2011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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