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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黃被免官員“複出”暴露“假問責”

http://www.CRNTT.com   2011-12-05 12:13:36  


 
免職有多神秘 複出就有多神奇

  2011年12月05日01:07中國廣播網 劉義昆

  近日,有關江西“宜黃拆遷自焚事件”中被免職的宜黃縣委書記和縣長,悄然複出的消息開始在網上流傳,稱“宜黃前縣委書記邱建國將出任撫州金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宜黃前縣長蘇建國任撫州市公路局局長”。經記者調查,蘇建國履新消息屬實,邱建國的職務尚未得到當地官方確認。(12月3日《南方都市報》)

  “一年後,‘宜黃事件’中,有人已經深埋土下,有人還在醫院,也有人,不,也有官複出了”,網友會有這番感慨可以理解。去年9月10日發生的“宜黃拆遷自焚事件”,宛然就在眼前:當日,撫州市宜黃縣鳳岡鎮在拆遷期間發生一起燒傷事件,拆遷戶三人被燒成重傷,後有一人死亡。9月16日清晨,拆遷戶家屬鐘如九姐妹欲赴京接受媒體采訪,在昌北機場遭到時任宜黃縣委書記的邱建國率隊攔截,最終未登機,此事被微博直播。

  宜黃事件是必須問責的,黨紀國法說得很清楚: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曾下發緊急通知,“對採取‘株連式拆遷’和‘突擊拆遷’等方式違法強制拆遷的,要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但誠如中國政法大學法學院副院長何兵說,相對於撤職而言,免職的過錯程序要輕一些,只是現在已不適於繼續任職而先行免職。宜黃縣委縣政府頂風強拆,且又拆出了人命,按照國務院的“緊急通知”,先行“撤職”恐怕才算基本的問責。

  遺憾的是,當時的處理決定卻是語焉不詳。只有“宜黃縣委書記邱建國已被免職,縣長蘇建國也被提請免去縣長一職”等寥寥數語。這樣的免職決定恐怕是難以服衆的。誠如論者所問:既是“行政問責”,難道不應讓公衆知道其咎由何處,所負何責,所據何證嗎?如果說對黨政官員的免職處理僅僅與拆遷事件“有直接關系”,那麼誰又來為拆遷自焚之後發生的醜聞負責?

  “宜黃拆遷自焚事件”,實際上是個虎頭蛇尾的問責。去年9月18日淩晨,其中一位傷者去世後,以蘇建國為首的數十人在南昌大學附屬第一醫院搶奪屍體,打傷鐘家人。當日,撫州市方面發布消息稱,已於前一天晚上對邱建國、蘇建國作出處理決定,認為二人對拆遷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分別對兩人立案調查;但10月10日,江西省委宣傳部對外發布消息,只宣布對二人免職,並無調查結果。拆遷鬧出來人命,不僅應該行政問責,也可能要承擔刑事責任。所謂的“立案調查”,最終卻不了了之,如此問責難道只是想忽悠民衆?

  遺憾的是,在網上搜索“免職、原因”,出現的新聞中居然大多有“未公布、未透露”的字眼。可以看出,“免職原因語焉不詳”並不僅發生在宜黃的書記縣長身上,而是當前官場的一個普遍現象。不得不說,這實在是一個很不好的官場陋習。免職有多神秘,複出就有多神奇。聯系到免職官員的紛紛複出,這語焉不詳的免職,難道是為方便官員的悄悄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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