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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蘇親美言論是擔心“棄台論”成為主流?

http://www.CRNTT.com   2012-08-22 08:51:57  


 
  實際上,《八一七公報》是三個中美聯合公報之一,它以正式文件的形式,闡明瞭解決由來已久的美國售台武問題所應依據的原則和步驟,展示了中國獨立自主的外交政策。《八一七公報》共九條,主要內容是:一、美國向台灣出售武器的問題在兩國談判建交的過程中沒有得到解決。雙方的立場不一致,中方聲明在正常化以後再次提出這個問題。雙方認識到這一問題將會嚴重妨礙中美關係的發展。

  二、美國承諾售台武器首先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建交以來近幾年供應的水平,逐步減少,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美國政府聲明,它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並承認中國關於徹底解決這一問題的一貫立場。

  三、重申《上海公報》關於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干涉內政的原則。雙方強調在解決美國售台武器問題上,必須以這些原則為基礎。四、中國政府重申了“台灣問題是中國的內政”的立場。美國方面也表示了三個無意:它無意侵犯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無意干涉中國的內政,也無意執行“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政策。中國方面在《公報》中提及關於爭取和平統一祖國的方針,美國方面在《公報》中表示理解並欣賞一九七九年一月一日中國政府發表的《告台灣同胞書》和一九八一年九月三十日葉劍英提出的九點方針中所表明的中國爭取和平解決台灣問題的政策。

  雖然為了安撫台灣,列根在發表《八一七公報》的同時又派人私下向蔣經國先生表達了六項“私人保證”:一、不同意確定終止售台武器日期;二、不事先同北京協商售台武器事宜;三、不在台北與北京之間充當中間人;四、不修改《與台灣關係法》;五、不改變在台灣主權問題上的立場;六、不壓台灣與北京談判。但台灣仍然強烈不滿,由“外交部”發表聲明,指責美國在《八一七公報》中的承諾違背了《與台灣關係法》的精神,對此“深感遺憾”,並聲稱中美雙方達成的任何涉及台灣的協議“一律無效”。“外交部長”錢復還聲稱,美國與中國發表《聯合公報》犯了“嚴重錯誤”,傷害了台灣的權益。但在蘇貞昌的口中,《八一七公報》卻變成了“保證台灣的安全與地區的穩定”的重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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