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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法院是不是日本的後花園

http://www.CRNTT.com   2012-10-29 10:12:18  


 
相關鏈接:和平解決國際爭端 國際法院不可小覷

  2012年05月09日23:43人民網

  近日,國際法院就阿根廷訴烏拉圭污染兩國界河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了阿方要求烏方拆除污染河水的造紙廠並賠償損失的請求,同時指出兩國有義務就界河的環境監測進行合作。至此,兩國間長達四年的國際官司畫上句號。阿、烏兩國總統均表示尊重法院的判決,並將盡快協商落實判決。

  設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法院不為公眾熟知,但在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方面的作用卻不可小覷。國際法院是根據《聯合國憲章》的規定於1946年成立的。作為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關,它擔負著依據國際正義和國際法準則和平解決國際爭端的重要使命。國際法院雖然有“世界法院”的美譽,但並不是超越國家之上的司法機關,不像國內法院具有強制管轄權。它的職能有兩項:一是在當事國自願的基礎上處理主權國家之間爭端的案件;二是針對法律問題為聯合國大會、安理會及國際機構提供咨詢意見。

  成立60多年來,國際法院歷經國際局勢的風雲變幻。2007年國際法院判決塞爾維亞沒有在波黑戰爭期間犯下種族屠殺罪,但未能阻止屠殺發生和懲辦責任人,違反了國際法。這一案件是國際法院首次審理一個國家被控犯有種族屠殺行為。另外,國際法院還就許多重要法律問題發表咨詢意見,常常被當作對國際法的權威性解釋而被廣為引用。例如,2004年國際法院就以色列在巴勒斯坦被占領土上建造隔離牆的法律後果提供了咨詢意見,明確指出修建隔離牆違反國際法,以色列有義務停建隔離牆並立即拆除已經建造的部分。這一意見引起國際輿論的廣泛關注。

  就判決執行而言,由於國際法院的判決具有法律效力,並且是對國際法的權威解釋,各國政府和國際組織都高度重視。除個別案例外, 當事國都服從了國際法院的判決並執行了判決內容。可以說,在履行職能的過程中,國際法院加強了國際法在國際關係中的作用, 促進了國際法治的發展。

  作為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國支持國際法院依據《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履行職能。在國際法院任職的中國國籍的法官為維護世界和平、主持國際正義做出了傑出貢獻。曾擔任過國際法院院長的史久鏞大法官是其中的佼佼者。不久前,他在和中國國際法學者座談時表示,今後中國可以充分利用國際法院等國際司法機構來解決國際爭端。隨著中國融入國際社會的程度不斷加深,中國可以借鑒國際經驗,考慮根據實際情況,有選擇地綜合運用外交和法律方法解決與中國有關的國際爭端。同時,我們應加強對國際法高端人才的培養、選拔和輸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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