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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增長到民生:防控債務風險的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4-01-08 11:53:31  


 
  ■ 發生危機的可能性較低

  目前中國地方債務問題凶險到什麼程度?據國家審計署最新發布的地方政府債務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底,中國地方政府債務總額為17.89萬億元;合併中央政府債務後,截至2013年6月底,中國政府債務總額為30.27萬億元,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GDP)的56.2%,低於國際上通用的政府債務安全的指標(60%)。而且從我國政商環境出發,也不難得出風險可控的結論。

  首先,在衡量地方債務風險時,應考量發債項目的外部性。外部性是指個體經濟單位的行為對社會或其他個人部門的影響。比如地鐵,最直觀的是運營收入。同時地鐵給城市交通帶來便利,還有沿線商業興盛、地價上升、就業人口增加等,這些都是正的外部性。城市基礎設施項目大都具有民生改善和財富創造效應等正的外部性。當然也有環境污染等負的外部性。在地方債務支出中,用於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達到62%以上。所以,討論地方債風險,對發債項目做價值評估時,不能緣木求魚單方面衡量直接運營收入,還要考慮其動態的外部性。

  其二,在我國目前政治制度和社會環境下,中央對地方債務不會撒手不管。以往地方債務問題通過銀行資產掛賬和剝離、央行再貸款來處理。當然,這種處理最終可能需要央行增發鈔票,由全社會來承擔損失。但考慮到我國貨幣發行具有強大物質基礎,超高的儲蓄率,幾萬億美元的外匯儲備,上百萬億元的國有企業資產,龐大的自然資源所有權價值,和每年占GDP 30%以上的巨額財政收入……局部的地方性債務問題不太可能轉化為系統性風險。

  總之,我國目前地方債的風險仍在可控範圍內,地方政府發生支付危機和破產危機的可能性較低。

  ■ 防控債務風險的用意

  那麼,中央突出強調“防範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究竟用意何在呢?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議專門強調“深化財稅制度改革”,並提出改變經濟增長模式,突出政府決策的民主化。所有宏大的改革必須從文件落到現實土壤中。因此,在新改革元年的2014年,將地方性債務問題作為一個重要切入點,從具體政策上推進財稅制度改革,將民主程序引入政府經濟決策,發展模式從增長向民生轉變。這是“四兩撥千斤”的中國傳統智慧在政治經濟博弈中的巧妙運用,也是深化改革的微觀具體舉措。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已經清晰指出這些具體的制度安排方向,比如“加強源頭規範”、“納入全口徑預算管理,嚴格政府舉債程序”、“強化教育和考核,從思想上糾正不正確的政績導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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