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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通民間資本與實體經濟的通道

http://www.CRNTT.com   2014-01-31 08:56:38  


 
  民營資本是中小銀行發展的關鍵

  文章指出,對於中小企業的融資困境和民間融資快速發展,中央政府一直以來高度關注。早在2005年,國務院頒布“非公36條”,在加強立法、規範准入、嚴格監管和有效防範金融風險的前提下,允許非公有資本進入區域性股份制銀行和合作性金融機構。同年山西平遙日升隆和晉源泰兩家小額貸款有限公司的成立,標誌著發展民間金融進入具體實施階段。

  2008年,央行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關於小額貸款公司試點的指導意見》,為民間金融的發展提供了寬鬆的環境。

  2010年,國務院再次頒布“新非公36條”,進一步提出支持民間資本以入股方式參與商業銀行的增資擴股,參與農村信用社、城市信用社的改制工作,而且鼓勵民間資本發起或參與設立村鎮銀行、貸款公司或農村資金互助社等金融機構,放寬村鎮銀行或社區銀行中法人銀行最低出資比例的限制。

  2013年7月,國務院發布《關於金融支持經濟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的指導意見》,提出“擴大民間資本進入金融業”,“嘗試由民間資本發起設立自擔風險的民營銀行、金融租賃公司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等措施。

  2013年11月,《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指出,“在加強監管前提下,允許具備條件的民間資本依法發起設立中小型銀行等金融機構”。目前,各地民營資本對申辦民營銀行的熱潮高漲。據媒體披露,已有幾十家民營銀行名稱獲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的預核准,首批入圍試點的民營銀行牌照今年有望發放。

  以引導民營資本進入金融業為契機,以發展民營銀行為突破口,是加快發展中小金融機構的關鍵環節。

  民營銀行要發展但不能一哄而上

  文章認為,由於民營銀行是一種內生於民營經濟內部的金融制度安排,所以放寬民間資本成立銀行的門檻,發展民營銀行,一是邁出了消除金融行業的所有制歧視、打破國有資本壟斷的重要一步,有利於強化金融競爭,提高金融效益;二是可以有效規範引導民間資本的流向,提高中國金融資源支持實體經濟的能力和效率。

  然而,金融業歷來都是高風險行業,加之中國現有金融體系還存在著嚴重的資源錯配和體制機制矛盾,未來金融改革的廣度和深度都將是空前的,尤其是在利率市場化、匯率市場化以及資本項目開放快速推進的條件下,隨著存款保險制度的推出,民營銀行將面臨著資金進一步向大銀行集中、資源錯配和扭曲進一步加大的不利環境。受困於沒有足夠的經營人才,以及經營地域的限制,今後民營銀行的發展前景困境重重,不容樂觀。即便有強大的資本支持,民營銀行一旦出現流動性困難,也會馬上遭遇擠兌風潮,陷入“死無葬身之地”的險境。

  因此,發展民營銀行還需加強頂層設計,既要大膽堅決,又要謹慎細致,不能抱著一蹴而就的思想。在銀行業從管制走向開放的過程中,民營銀行經營狀況並不能很快達到預期目標,過快的開放速度、過多的開放數量、過低的開放門檻,對解決中國企業的融資環境不僅無益,反而有害,可能是導致新一輪金融秩序混亂的罪魁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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