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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春山:歐安會對和平協議有何啟示

http://www.CRNTT.com   2014-05-01 00:14:36  


 
  胡錦濤上台後,為兩岸關係開啟了“和平發展”的新階段,在2005年3月4日一項“關於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胡四點”)的政策宣示中,胡強調“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2005年4月29日,時任國民黨主席的連戰前往大陸從事“和平之旅”,並與胡錦濤總書記發表“五項共同願景”,其中表示:雙方將“促進終止敵對狀態,達成和平協議”,而“和平協議”一詞,隨後正式出現在2007年中共“十七大”報告的官方文件當中。除此之外,胡錦濤在2008年12月有關兩岸關係的六點講話(“胡六點”)中,更進一步強調:“為有利於穩定台海局勢,減輕軍事安全顧慮,兩岸可以適時就軍事問題進行接觸交流,探討建立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問題。”

  2012年11月17日,胡錦濤在中共“十八大”的報告中,除了重提建立兩岸“軍事安全互信機制”和協商達成兩岸“和平協議”的訴求外,特別表示“希望雙方共同努力,探討國家尚未統一特殊情況下的兩岸政治關係,作出合情合理安排。”

  習近平總書記主政後宣稱:要“堅定不移走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道路,鞏固和深化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基礎,推動兩岸關係不斷取得新的成就。”習近平特別強調“兩岸一家親”的理念,希望以“共同的血脈”、“共同的文化”、“共同的連結”、“共同的願景”作為動力,來推動兩岸的新關係。習近平在2014年2日18日,接待來訪的連戰時,特別發表了“共圓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的講話,全面闡述了他對兩岸政策的主張。

  在台灣方面,1981年3月29日國民黨召開十二全會,通過“貫徹以三民主義統一中國”案,意味政府的大陸政策已從“軍事反攻”調整為“政治反攻”。1987年7月15日,蔣經國“總統”宣佈台灣地區解除戒嚴,政府並於11月2日開放民眾赴陸探親,兩岸關係由對立邁向互動。

  李登輝“總統”執政初期,不僅持續蔣經國的政策,並且試圖建立法制化的基礎。1991年4月30日,李“總統”宣告動員戡亂時期於5月1日零時終止,並依國民大會決議,宣告同時廢止“動員勘亂時期臨時條款”,即在憲政層次上,不再將中共視為叛亂組織。就法理層面而言,“國家統一綱領”是李“總統”執政時期最重要的官方文件,是當時政府推展兩岸關係的指導原則。“國統綱領”不但明示堅持和平統一,反對使用武力,並且分階段來規劃和平統一的進程。1995年4月,李在回應“江八點”而提出的六項主張(“李六條”)中,重申“在兩岸分治的現實上追求中國統一”,主張“兩岸均應堅持以和平方式解決一切爭端”。

  對於李“總統”的上述主張,對岸顯然沒有作出積極正面的回應。1995年6月,李登輝訪美並在母校康乃爾大學發表“民之所欲,長在我心”的演講之後,中共即對台進行了一連串的“文攻武嚇”。雖然,1998年10月辜振甫先生的大陸之行,使兩岸關係一度出現解凍的跡象,但在1999年7月李登輝提出兩岸為“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後,兩岸關係又陷入低潮。

  陳水扁“總統”執政時期,由於民進黨的台獨傾向,加上陳水扁的“一邊一國論”,兩岸關係一直處於“冷和”的狀態。僅管如此,綠營學者在綜合民進黨執政八年的大陸政策後,仍歸納其戰略目標是“達成兩岸關係正常化”;其戰略指導原則為“善意和解、積極合作與永久和平”;其設定的兩岸關係未來發展原則為“主權、民主、和平與對等”。綠營學者列舉陳水扁在就任期間,就曾提出兩岸經濟與政治統合的概念,也曾提出和平穩定互動架構,以及非軍事區和信心建立機制的構想,這些都是希望能達成兩岸間的永久和平,以及達成永久和平之前的過渡性安排。因此綠營學者抱怨,中共是以意識形態來理解陳水扁的兩岸政策,從而忽略了陳水扁執政後提出的種種政策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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