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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國中國經濟新紅利

http://www.CRNTT.com   2014-11-11 09:40:26  


  中評社北京11月11日訊/隨著《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頒布,“依法治國”頂層設計的基本輪廓已逐步明晰,其內在戰略判斷和考量充分體現了新的國家治理理念,特別是推進法治建設將帶來新一輪經濟紅利,有利於全面推動中國經濟轉型、成為國際化高水準的市場經濟法治國家。

  人民日報發表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張茉楠文章表示,法治經濟是市場經濟的本質特征。市場經濟是由市場主導配置資源,由法治提供競爭規則,引導公平競爭的經濟。法治為市場經濟的有序進行提供一整套競爭機制,引導市場主體以有限資源去追逐最大化的利益。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市場主體享有法治所保障的經濟自由,擁有獨立的經濟權利和責任,這就促使市場主體不斷進行創新從而在競爭中取勝。建立、健全市場經濟的體制機制,就要建立、健全與市場經濟相適應的一整套法律制度,並使這套法律制度得以全面實施。

  文章提出,法治是中國經濟轉型升級的重要前提。當前,中國經濟已進入了需要通過全面深化改革來增強發展內生動力的階段。改革開放30多年來,中國經濟規模躍升為全球第二,然而由於法治建設的相對不足,不同程度導致了“公共利益部門化,部門利益個人化”,改革要進一步向前推進,阻力與日俱增。因此,所有的改革必須在法治框架內展開,以法治方式推進改革,需要改變由政府或者完全由市場主導改革的局面,使其逐步變成由法治主導改革。而從國際經驗看,新興市場國家經濟轉型能否成功,能否避免“拉美陷阱”,一個法治、公平、市場化的體制能否搭建常常是最為關鍵的因素。

  法治是對政府權力邊界的規制與限定。法律底線之上,法律紅線之內,權力可依法運行,法律底線之下,法律紅線之外,權力運行因違背法律而被禁止。當前,我國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正在發生著根本變革,以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的行政體制改革正向縱深推進。近期國務院要求各級政府加快建立負面清單、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三張清單三位一體,具有清晰的改革邏輯。“負面清單”瞄准政府與市場關係,打破許可制,擴大了企業創新空間。“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瞄准規範政府權力,做出明細界定,是自上而下的削權。要用系統性的法律法規來明確規定政府管理經濟的各種行為,減少政府過多幹預,建設以法治為主的市場監管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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