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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混合經濟”的獨特發展優勢

http://www.CRNTT.com   2015-04-01 09:47:03  


  中評社北京4月1日電/30多年來,中國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經濟成就。國內外對各種原因進行了廣泛研究和分析,但有一個原因未被充分關注,即經濟的“混合制度”以及由此形成的混合經濟。

  所謂混合制度,是相對於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中單一型制度提出的。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指出,可使一個國家的經濟獲得良性發展的市場經濟制度至少有兩種基本形式:一種是自由型市場經濟制度(簡稱LMEs),這種經濟制度主要是通過市場、企業來協調經濟行為,典型代表為英美加等國。另一種是協調型市場經濟制度(簡稱CMEs),主要是通過非市場機制,如非正式網絡、組織議價等方式來調節經濟行為,典型代表是德日澳等國。這兩種制度的成功雖然原理不同,但都是源自不同制度領域間的相互協調:當一個國家越接近單一的LMEs或者CMEs,各制度領域間的協調性越強、經濟發展越好;相反,當一個國家兼具兩種經濟體制特性、混合程度越高時,越阻礙經濟的發展。

  按照資本主義多樣性理論,中國社會經濟的發展應是低效、緩慢的,但中國近十年來以將近10%的經濟增長率高速發展,而單一制度的美國和日本甚至出現經濟負增長,尤其是在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後。這說明,單一市場經濟制度在面對外部危機時,經濟並不能保持良好的發展勢頭。中國的“混合經濟”制度為何可以促進經濟的發展?

  從宏觀層面看,中國“混合制度”的特點是國家或地區所有制結構的非單一性。它是由國有、集體等公有制經濟和個體、私營、外資等非公有制經濟共同組成的,同時還包括擁有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的合資、合作經濟。概括起來,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就是中國的基本經濟制度。它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重要支柱,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根基。

  從微觀層面看,中國的“混合制度”是在一個企業中,產權主體多元化,由不同所有制性質的投資主體共同出資組建。其特點主要體現在四個領域:

  一是在公司治理領域。中國的公司治理結構是類似英美國家的系統架構,因此是偏向LMEs導向的:採取董事會的管理方式,股東監控經理以確保自身的利益。但同時又出現大股東主導公司以及缺乏分散股權的結構等CMEs的主要特征。因此,中國的公司治理制度不可歸為LMEs或是CMEs的任何一種,中國企業並未遵循單純的股東治理路線或是利益相關者的治理路線。實踐證明,這一架構在轉型期是行之有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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