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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熊玠籲中國善用國際法護南海權益

http://www.CRNTT.com   2016-03-19 00:22:49  


 
  譬如,菲律賓早已將中國的南海改名為菲律賓的“東海”。據《菲律賓商報》早前報道,菲律賓政府批准英公司Forum Energy與其合作夥伴,勘察南沙禮樂灘(Reed Bank)上 的石油與天然氣資源。經中國抗議後,菲律賓竟出將中國告到海洋法仲裁法庭的下策。

  南海與中國之歷史淵源

  中國對於南海主權之主張,最早可追朔至漢朝(公元前201-公元後220)。班固的《漢書地理志》已有漢武帝派遣使臣從南海航行海外各國的記載。漢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10年)在海南設置珠崖﹑詹耳兩郡,開始管理南海疆域。南宋周去非著《嶺南代答》(1178年)中,對南海諸島也有詳細記載。 明代鄭和七下西洋繪《鄭和航海圖》,後載入茅元儀《武備志》,標出了諸島群的名稱和位置。公元1512年《廣東通志》已明確定西沙﹑南沙群島為中國海防區域。1830 年代的《海防輯要》一書,將西沙群島諸島嶼列為中國的海防要地。所以,中國認為南海是中國“歷史水域”,其原因乃在此。

  但時至今日,“歷史水域”的觀念,已不被大多數國家接受。而1982年出台的《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下簡稱“公約”)中,對“歷史水域”(historical waters)並無任何規定(但也並未否定)。雖兩處提及“歷史權利”也僅輕輕帶過而已。由於中國有較長的歷史,所以習慣於重復說“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領域”,卻疏於提供強有力而無法為人擊破的法理論證與依據。因此,等到菲律賓將它與中國的南海糾紛告到仲裁法庭時,由於菲律賓有超級國際法專家掌門與運作,中方難免脫離不了吃啞巴虧的下場。

  以下,我想趁機將國際法如何可用作支持中國“歷史水域”主張的論點,稍作介紹,然後再談中國因未能發揮國際法有利於我的各點而吃了大虧的種種,以及是否有補救之道,用以喚起大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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