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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立法規範建議 | |
http://www.CRNTT.com 2024-05-14 00:02:00 |
一、引言 2017年國家發改委和廣東省、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簽訂的《深化粵港澳合作推進大灣區建設框架協議》(《框架協議》)和2019年中共中央和國務院發佈的《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規劃綱要》)標誌著粵港澳大灣區發展作為國家又一區域發展戰略的出台。後來陸續推出的《橫琴方案》、《前海方案》、《南沙方案》以及《河套方案》則標誌著大灣區建設進入實質性推進階段。我們可以將這一進程稱之為“整體推進,重點突破”。 大灣區建設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涉及經濟、法律、貿易、金融、科技、交通、社會等多個領域,需要一套具有系統性且能適應各領域發展需要的法律體系作為支撐。大灣區各城市(9+2)肩負著啟動合作機制的重要使命,而完善的、適應新形勢的法律體系是其中必不可少的一環。大灣區城市群立法進程與品質直接影響著大灣區合作發展的成效、穩定性和可持續性。雖然學術界已經對大灣區建設所面臨的法律問題做過重要的理論研究和討論,但缺乏實證數據支撐;由於分析局限於理論層面,故難以為實踐提供直接參考。通過實證研究,本文將從規範性視角對粵港澳大灣區各城市立法的數量、形式、類別和內容等方面進行初步梳理,分析立法現狀,指出可能存在的問題,並提出相應的立法策應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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