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國際視野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中評月刊:運用法治方式 反獨促統

http://www.CRNTT.com   2024-08-26 00:03:07  


 
  此次中國大陸發布實施“懲獨22條意見”,與世界上其他國家中央政府依法懲治分裂、維護統一的慣常做法沒有任何不同,名正言順、合理合法、天經地義。對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台獨”頑固分子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是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必然要求,也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舉措。因此,針對當下島內日益嚴重的“台獨”分裂活動,中央政府決不會容忍姑息,也決不會聽之任之,理所當然地要採取包括政治、經濟、外交、軍事、輿論等諸多手段予以打擊遏制,這其中自然包括法治手段,也必然要出台法律措施,依法嚴厲打擊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行為。

  二、要為反分裂、反干涉重大鬥爭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當前及今後一個時期,在中美戰略博弈尖銳、俄烏戰爭持續等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的劇烈衝擊下,世界進入新的動蕩變革期,解決台灣問題的內外環境和條件也出現了前所未有的深刻巨變,中國推進國家統一的戰略環境和關鍵變量正在加速演進。當下涉台形勢最為顯著的特徵是,美已將中國視為最主要的地緣政治威脅和戰略競爭對手,全力圍堵遏制打壓中國,不擇手段推進“以台遏華阻統”;島內“台獨”分裂勢力坐大,賴清德當局竭力“倚美抗統謀獨”,美台深度勾連挑戰大陸底線的風險急劇升高,“台獨”已成為導致台海兵凶戰危、民眾利益受損的最大禍源。與此同時,中國大陸捍衛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堅決反分裂、反干涉的信心決心和能力手段愈益增強。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對任何分裂國家的行為,兩岸同胞決不會答應。在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這一原則問題上,我們的意志堅如磐石,態度始終如一。”⑦從發展態勢看,民進黨當局挾洋自重、“以外謀獨”,在分裂道路上越走越遠,台海局勢正在滑向被迫攤牌的臨界點。

  尤其值得重視和警惕的是,近年來,由於民進黨當局和美國不斷加大“以法謀獨阻統”的力度,涉台法律鬥爭日益複雜尖銳,正成為中國大陸開展反分裂、反干涉鬥爭的重要方面。表現在 :

  其一,台灣當局正加緊利用法律手段“抗統謀獨阻融”。在“以法謀獨”方面,進一步打造“拒統謀獨”的法律體系,構建所謂“中華民國台灣”的法律框架,以優化政治體制為名推動“修憲”;強化法律手段“去中國化”,推動公投立法和實踐,在降低“公民投票法”的公投門檻後,圖謀策動“涉主權議題公投”;通過改革“釋憲”制度、更換“大法官”,掌控“釋憲”方向,為“釋憲台獨”創造條件。賴清德上台後在“新兩國論”的指導下,繼續推進“台獨”的法制化建設。在“以法抗統”方面,與利用“修憲”“公投”“釋憲”等方式謀“獨”敏感度高、難度大有所不同,蔡英文任內八年利用掌握的行政權和對“立法院”的控制,在“修法抗統”方面下了很大功夫,通過強力推進一系列涉大陸和兩岸關係法律法規的增修工作,基本建成以“反滲透法”“國安五法”為核心的“法律防護網”,將大陸視為“外國”甚至是“敵對國家”,以嚴管和重刑防範大陸影響力入島。包括增修“刑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選舉罷免法”“洗錢防制法”“政治獻金法”“國防產業發展條例”“電信管理法”“廣電三法”等法律法規,加大對所謂“外患罪”“共諜罪”的懲罰偵查力度,封堵陸資入島,禁止“國防產業”和“政府採購”使用大陸商品,管控阻斷大陸信息入島,管制島內媒體輿論導向等。這些修法的動機及偵辦對象主要針對大陸的組織或個人,且覆蓋面廣、定罪要件模糊,管控嚴苛,危害深遠,不僅逐步掏空島內法律體系的“一中內核”,更為民進黨當局羅織莫須有罪名製造“綠色恐怖”、阻撓兩岸交流融合提供法律武器。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