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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月刊:智能化時代台海解決方案

http://www.CRNTT.com   2025-07-17 00:03:17  


 
  一是對台政治智鬥網。中國已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具備強大的綜合國力,包括在政治、經濟、外交、軍事、法律、社會、文化等領域已具有強大實力與優勢。如何運用中國大陸的綜合國力及各種資源優勢,將此轉化為推動兩岸關係發展、推進國家統一的能量與優勢,是擺在兩岸中國人面前的重大課題。在兩岸關係發展、台海局勢演變的每個階段、關鍵時刻,若加以精心統籌、合理布局,就能取得相互促進、相互協同、同頻共振的反“獨”促統效果。其中主要的是宣布重大對台方針政策、發布重大涉台講話文告、制定重大涉台法律法規、實施重大對台行動措施等等,對兩岸關係、島內形勢及台海局勢產生重大影響。例如2019年1月2日習近平總書記發表紀念《告台灣同胞書》發表40年的重要講話,2024年6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聯合制定了《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顯示大陸對台工作政策中的融合發展、反“台獨”分裂鬥爭的政策水平、鬥爭策略,具有反“獨”促統的重大政治、政策影響力。

  二是對台經濟智鬥網。針對台灣當局緊隨美方進行產業脫鈎與高科技產業特別是芯片遏制,大陸宜採取相應政策措施促進兩岸經濟融合,避免兩岸科技產業脫鈎斷鏈,並實施反制措施。在兩岸經貿開放與緊縮中加大對台灣經濟的影響力,壓縮台灣經濟發展空間。一方面加快兩岸經濟融合發展步伐,構建兩岸經濟一體化格局,擴大台灣經濟對大陸依賴格局;另一方面建構大陸經濟對台灣經濟的制約調控能力,擴大大陸經濟、貿易、產業鏈、科技產業、市場消費等對島內經濟的影響力。充分調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對台投資、對台貿易如戰略物資出口、對台農魚水果產品採購、人民幣與新台幣貨幣結算機制等,塑造有利的反“獨”促統態勢。

  三是對台法律智鬥網。運用法律手段規範兩岸關係,打擊、懲治頑固“台獨分子”,取得法律威懾效果。未來應貫徹執行兩高三部懲治“台獨”的《意見》,嚴格懲治對象、量刑標準、法律程序等。大陸已先後將蘇貞昌、蕭美琴、吳釗燮、顧立雄、陳淑華等人列為十大“台獨”頑固分子,8月底浙江溫州法院率先嚴懲重判“台灣民族黨”“台獨”頭目楊智淵,在國台辦網站設立舉報專線,對“台獨”分裂勢力形成威懾,包括對曹興誠、沈伯洋及多名綠營“名嘴”實施制裁。也曾先後對台灣奇美集團許文龍、遠東集團徐旭東等採取懲戒措施,重拳打擊“綠色台商”,取得較好效果。未來,運用法律手段開展反對“台獨”分裂、懲戒“台獨”頭目、遏制“台獨”聲勢,將具有威懾加乘效應。

  四是對台外交智鬥網。針對民進黨政權在國際社會的“台獨”行徑,中國大陸宜發揮綜合國力,運用外交資源,開展國際領域的反“獨”促統行動。重在強化國際社會一中格局與聯合國第2758號決議的正義性、合法性、合理性,堅決阻斷“台獨”政權所謂“有意義參與聯合國等國際組織”的路徑,堅決壓縮台灣當局的國際空間。採取一切可行策略、措施,儘快促使台灣所謂“邦交國”歸零。堅決反對美西方國家提高與民進黨政權的“外交層級”與實質關係。及早敦促“亞洲選舉官署協會”、“國際競爭網絡”、“亞洲信息獲取聯盟”、“太平洋島國論壇”等14個國際組織將“中華民國”或“中華民國台灣”改名為中國台灣或將台灣當局清除出去。及早敦促“艾格蒙反洗錢聯盟”、“南方黑鮪保育委員會(CCSBT)延伸委員會(EC)”等7家國際組織、團體將“台灣”名稱改正為“中國台灣”。未來大陸可以在聯合國及其下屬14個專門機構、APEC、G7、G20等國際組織集團、與全球近200個主權國家、無數國際組織展開鞏固一中格局、反對“台獨”分裂的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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