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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為迎接“立委”選舉將改打組織戰

http://www.CRNTT.com   2009-01-31 07:49:54  


 
  這就使並非是“草莽英雄”的蔡英文不得不反思這一現象。尤其是在採用“非常時期”的徵召候選人做法的今年上半年的“立委”補選和年底縣市長選舉結束後,民進黨未來的選舉提名將回到黨內初選制度常態,而除“總統”選舉外,其他各項公職選舉的黨內初選是以地方行政區域為單位進行的,這就需要考慮加強地方組織在選舉中的作用的問題了。

  台灣地區的地方行政區劃,是行縣(市)、鄉鎮(區)、村(里)三級制。因此,《民主進步黨黨章》第三章“組織”規定,民進黨的區域組織,分中央、縣市(包括省轄市、縣轄市)及鄉鎮市區三級。各級區域組織以黨員代表大會為最高意思機關,執行委員會為執行機關,評議委員會為評議機關。黨員超過五百人者,應設立黨員代表大會,為該黨部最高意思機關。另外,民進黨還制定了《地方黨部設立辦法》、《縣市黨部組織規程》、《鄉鎮市區黨部組織規程》。這些內規規定,若黨員人數已達二百人(離島或偏遠地區,黨員已達一百人),該縣市入黨審查委員會(小組)就可以成立縣市黨部。該縣市的黨員超過五百人,在一個鄉鎮區的黨員超過一百人,就可以成立鄉區黨部。但至今為止,民進黨尚未在村(里)一級成立黨組織,這與國民黨的組織架構早已滲透到村(里)一級,仍然存在著很大的差異。

  目前,民進黨已在全台二十三個縣市設有黨部,在許多鄉鎮也設有鄉鎮黨部。地方黨部是民進黨發展黨員,組織動員群眾,輔選公職,宣傳理念,服務選民的重要據點,是民進黨向下紮根的橋頭堡。另外,地方黨部還有一個重要職能,就是決定黨員參加地方公職選舉的提名。但在去年民進黨敗選後,由於財源匱缺,連中央黨部也裁員減薪,也就照顧不了地方黨部,因而裁撤了不少地方黨部,或是“虛級化”,有形無實。

  現在,蔡英文吸取公職選舉面臨“文宣戰”效力遞減,“組織戰”才能顯示實力的新形勢,又注重了地方黨部的建設、經營了。不過,她採取了靈活手法,是專為“立委”選舉制訂《區域“立法委員”選區組織設立辦法》,亦即是根據區域“立委”選舉的選區劃分來設置黨部。這就注定,除了個別只有一個“立委”應選名額的縣市,仍是以縣市為單位設立區黨部之外,其餘的擁有兩個或以上“立委”應選名額的縣市,則依照“立委”選區來設置區黨部。至於鄉鎮(區)一級,則不屬設置區黨部的區域。但為了避免抵觸“黨章”及內規的規定,又規定該區黨部只是因應“立委”選舉而設置的選區臨時黨部,而非依行政區劃而設的常態黨部。

  這個設計,尤其是黨部主任委員就是“立委”或“立委”候選人,當然是有利於其開展“組織戰”。這對國民黨仍按行政區劃設置黨部的做法,是一個重大的挑戰,將嚴重削弱國民黨所擅長的“組織戰”的威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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