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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高管限薪令何不向社會公開

http://www.CRNTT.com   2009-02-11 07:11:10  


 
  讓公眾更感不平的是,國企高管的高薪已不單單是個例,而是一個普遍的現象。之前更有中國平安董事長馬明哲2007年的薪酬居然高達驚人的6600萬元。這些國企高管為何能拿到如此天價高薪,恐怕更多的是依靠手中的資源,套用制度變現,或者變賣手中的期權,或者心安理得地分享制度性紅利。這就難免出現這樣的問題:誰來監管國企高管的制度性套現?

  按理說,國企高管要對股東負責,其利益與股東利益,再深層次說就是與全體國民的利益是相一致的。但由於國企的股東是國資管理部門,而國資管理部門對國企的管理,特別是對國企高管薪酬的管理通常都無硬性規定,監管上的漏洞使得國企高管大多可以自行決定薪酬的分配。於是就出現了國企高管利益與股東利益、與國民利益相脫節的情況,不用對股東負責,不用對國民負責,國企高管的高薪就不難理解了。

  倘若限薪令能以制度性的約束,真正刹住金融類國企高管的不合理高薪,則是國企邁向現代公司治理的一件幸事。當然,這種限薪令也不應局限於金融類企業高管,而應擴展至所有的壟斷性國企高管。特別是眼下,為了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國家對重點企業加大了扶持力度,有的直接注資,動輒上億,如何防止華爾街高管的“無恥”貪婪在國企高管身上上演,限薪令需要有實質內容,還需要制度的跟進。基於此,金融高管的限薪令向全社會公布又何妨! (作者:李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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