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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謠言力量大 必須法律嚴懲

http://www.CRNTT.com   2009-08-26 11:53:22  


網絡謠言的傳播力量巨大,智者也未必可以止之。
  中評社北京8月26日訊/“法律制裁給種種造謠生事者敲響了警鐘,同時也提醒我們每個人:法律不容褻瀆、民衆不容愚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而負責!”《東北新聞網》今天登出雲林的文章“敲給無事生非者的警鐘”,做出了上述評論,文章内容如下: 
 
  今年的7月20日,杭州市西湖區法院公開審理了胡斌交通肇事致譚卓死亡案即杭州“5·7”交通肇事案,各大媒體競相報道。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接下來對於此事的關注點既不是在“5·7”交通肇事案的反思上,也不是集中在一審的判決結果上。而是網上出現了“披露內情”的帖子,稱受審的飈車案主犯“胡斌”是替身!“消息”一出可謂舉世嘩然,各大網站、論壇中的帖子鋪天蓋地,人們議論紛紛。有網友進行人肉搜索的,有網友進行圖片技術辨別的,更有網民猜想“可能是有三個胡斌”。連各大網站也在顯著位置發表報道,稱“杭州飈車案嫌犯胡斌被疑庭審時使用替身”。 

  輿論再次顯示了它強大的力量,作為案件審理機關的杭州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和負責監督法律實施的檢察機關不得不先後通過媒體批駁謠言、澄清事實,湖北、浙江兩省的公安機關也不得不對謠言的來源展開偵查。 

  就在網上的議論如雪片般紛亂時,8月24日媒體獲悉,利用網絡捏造、散布杭州“5·7”交通肇事案出庭被告人胡斌是“替身”謠言的湖北省鄂州市無業人員熊忠俊,已被湖北鄂州市公安機關依法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至此,一場荒誕的“替身懸案”終於以造謠者的身陷囹圄而結束。 

  看看謠言的產生、發展、高潮和落幕,我們不僅生出造謠者比肇事者更可恨、更可惡的感慨。造謠者——湖北省鄂州市無業人員熊忠俊從7月21日開始以“劉逸明”名義前後共發表9篇文章捏造各種所謂的“證據”,持續不斷地炒作“替身”謠言。這種無知、無恥、無人性的行為,首先是嚴重地傷害了案件雙方當事人親人的感情,使雙方的家人在原本已經痛不欲生的痛楚之外,承受更加殘忍的痛苦。其次是蒙蔽了廣大民衆,引發了廣大網民的猜疑,直至誤導公衆輿論,造成公共秩序的混亂,造謠者如此無聊、愚蠢、令人憤慨的行為理應受到法律的嚴懲! 

  值得深思的是,回首近年,造謠之事何止胡斌“替身”一件?造謠者又何止熊忠俊一人?拉薩“3·14”事件、貴州的甕安事件等等,都有造謠者在其中煽風點火、滋生事端、詆毀污蔑、唯恐天下不亂。熊忠俊所受到的法律制裁給種種造謠生事者敲響了警鐘,同時也提醒我們每個人:法律不容褻瀆、民衆不容愚弄,每個人都要為自己的一言一行而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