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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徵豪宅稅 有何策略可運用

http://www.CRNTT.com   2010-03-04 10:32:02  


 
  筆者整理一些專家學者的意見,提出除“調整地段率”外的可行策略,希望提供各界參考:

  一、立即反應房屋構造標準單價

  房屋構造標準單價從民國73年制定至今已27年沒有調整,每平方公尺仍停留在新台幣4,580元,這期間鋼骨、鋼筋、水泥等建材價格高漲,建造成本每平方公尺已經提高到2萬元以上,建造成本是評定標準價格的5倍,明顯不合理,應該適度調高。而且建築業者在不同縣市蓋同類型的房子,成本差異應不大,因此,“財政部”應可定訂一套全台灣房屋構造標準單價的參考表,由各縣市政府自行調整。

  二、縮短房屋標準價格評定間隔

  課徵房屋稅必須根據房屋標準價格而定,現行的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才評定一次,不能及時反映現況,未來可考慮修法改成每年評定,讓地方政府每年都能合理調整房屋稅,以快速反映房價的變化。

  三、量能課稅

  錢人應多繳稅,這就是稅法中“量能課稅”的精神;因此,在房屋的持有、轉讓及繼承、贈與過程中,分別有房屋稅、財產交易所得稅及遺贈稅分別把關。但現行房屋稅課稅價值偏低,造成使用豪華建材、地點極佳的高價房屋的房屋稅跟一般房屋幾乎沒差,有違租稅公平。

  而台灣,所謂的豪宅可能僅約萬戶,但台灣整體市場有770萬戶,若為了萬戶豪宅,而去提高整體房地產的稅收,恐怕會讓民眾觀感不好。因此,房屋稅未來要有調漲、也有調降,調漲的部分分次調漲,調降的一次調足。政府未來可考慮仿照英國房屋稅政策,針對住宅的價值不同,而訂定不同的房屋稅分級稅率做調整,以追求核實課徵房屋稅的精神。

  四、提高買賣成本

  房價高漲,中產階級負擔不起房子,成為十大民怨之首,課徵“豪宅稅”象徵意義遠大於實際,並無法真正達到抑制房價的效果,如何抑制投資客才是穩健房價的關鍵。

  為確保房屋市場的平穩發展,除非是小屋換大屋,還是舊屋換新屋等正常的“換屋需求”外,建議政府可運用適當稅務措施,增加房屋投機交易成本,以減低房市泡沫風險。例如:可調整房屋課稅現值與提升契稅的稅率,提高房屋的買賣成本,讓不動產投資客負擔高額的投機成本,達到打擊投資客的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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