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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FA限縮台灣生存空間?大謬特謬

http://www.CRNTT.com   2010-04-30 11:08:58  


 
   貳、台灣無法與他國簽署FTA之兩大原因

  一、多邊貿易體系談判體制功能已弱化

  世界貿易組織(WTO)在1995年改制成立之後,為促成國際貿易進一步自由化,以達成“烏拉圭回合”談判所未完成之工作,乃於2001年底在杜哈舉行第四次部長會議,並通過“杜哈回合”(DohaRound)談判之決議,以展開新回合談判,預定於2005年初以前結束,惟應先於2003年9月在墨西哥坎昆舉行之第五次部長會議時進行期中檢討。雖然該回合之理想甚為崇高,惟因範圍太廣、談判過程複雜、及坎昆會議期間歐美已開發國家,與以中國大陸、巴西、印度為首之開發中國大陸家互相對立,僵局始終無法妥協,而致於2003年9月14日閉幕時宣告“杜哈回合”談判已經失敗。全球經貿體制乃開始由原來之多邊貿易體系談判,走向雙邊協定與區域經濟整合。有鑑於台灣多年來受限於正式外交管道欠缺之障礙及屢遭大陸打壓而無法公平參與國際組織或區域整合,爰期望2002年初參加WTO之後,能一體適用多邊貿易體制談判之關稅減讓與市場開放等成果。當“杜哈回合”談判挫敗後,台灣又回到外交欠缺與大陸打壓之困境,既無法順利進行與其他國家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又無法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當各國不斷互相洽簽FTA與進行整合時,台灣好像置身度外,而逐漸被邊緣化與被孤立。去(98)年8月亞洲共有56個FTA已完成簽署,惟台灣與朝鮮尚未與其他亞洲國家簽約。目前固然可以維持現狀,惟若各國均已完成簽署雙邊協定與參考區域整合後,現實之貿易轉向效果與經濟困境必將重挫台灣之綜合競爭力,最後將會徹底地經濟邊緣化與產業空洞化。屆時台灣猶如丟置於陸地上之游魚而不免乾涸以死。

  二、台灣應透過WTO機制與中國大陸談判解決問題

  大陸不管是與其他國家簽署雙邊協定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均甚為順利,尤其自今年初開始“東協加1”(即東協加中國大陸)生效後,全球最大之自由貿易區域已在東亞形成。在面對整個東亞經濟區塊之不利演變,及外在經貿環境之惡化狀況,台灣不宜再蹉跎猶豫,而應儘速針對問題之癥結所在尋求解決。此乃由於中國大陸大陸總體經濟實力逐年增強後,既已造成其國際地位攀升;又已使其對外之話語權大為提高,尤其大家均垂涎大陸逐漸擴大之內需市場商機。因此,在兩岸未簽妥經貿協定之前,各國均不敢貿然得罪中國大陸而輕易與我簽署FTA。至於兩岸簽署架構性之ECFA協定,既不涉及具體實質內容或矮化“主權”;又可避開敏感之政治意涵而儘速協商經貿議題,以維護台灣之最大權益。不但可藉由直接與大陸協商談判而避免台灣被邊緣化與空洞化,又可在全球佈局角度下,提供切入國際經貿合作之生存空間。雖然執政團隊自2008年第二次政黨輪替後即積極尋求突破台灣經貿困境,以避免自今年“東協加1”後之持續衝擊。

  雖然台灣急欲解決問題,反觀大陸原來並不急,此乃由於大陸不管在雙邊協定或區域整合上均無往不利,有恃無恐。且兩岸維持現狀,既可使原來在台灣,逐漸走向困難之台灣企業家轉而投資大陸;又可吸引更多台商透過以前之各種非正常化管道尋找大陸之商機。若依據大陸商務部對外貿易研究部門之劉雪琴主任去年1月15日來台參加“兩岸經濟合作與研究研討會”時提出之“兩岸經濟合作架構發展目標時間表”,有關未來兩岸簽署經貿合作協議時間並非在其“近期目標”(2009年至2012年),而係列在“中期目標”(2012年至2016年)之中,對台灣而言根本是緩不濟急。若非執政團隊上下一心,積極努力,並透過各種管道突破,最後在對岸善意回應下,今年4月初之第二次協商時,才看到對方協商人員開始展現配合台方急需簽署ECFA之誠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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