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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雖失敗還須堵塞法律漏洞防反覆

http://www.CRNTT.com   2010-05-17 08:19:46  


由香港公民黨和社會民主連線發動的這次被賦予“變相公投”甚至是“全民起義”意義的立法會補選,已經徹底失敗。
  中評社北京5月17日訊/澳門《新華澳報》今天針對香港所謂的“公投”登載永逸的評論文章《“公投”雖失敗還須堵塞法律漏洞防反覆》,文章認為,儘管香港法律並無公投機制,但“公投五子”仍要鑽香港法律的漏洞,說是“法律沒有規定就可進行”。因此,日後應根據《香港基本法》的規定及有關憲政精神——香港並非是一個獨立政治實體,根本不存在所謂“主權在民”的問題,當然也就沒有“公投”的法理依據,堵塞這個漏洞。文章內容如下: 

  香港立法會補選投票已於昨晚十時半結束。據香港事務處公布,全日投票人數的臨時數字為五十七萬九千人,投票率約為百分之十七點一。由此預見,由香港公民黨和社會民主連線發動的這次被賦予“變相公投”甚至是“全民起義”意義的立法會補選,已經徹底失敗。即使“公投五子”都能當選而重返立法會,其反對“政制改革方案”的囂張氣焰,也已被打掉了一半。甚至如一些評論員所言,“公投五子”此舉已是“政治自殺”。 

  實際上,“公投五子”最初策動“五區公投運動”時,是躊躇滿志地宣稱“公投”倘取得百分之五十的得票率便是獲得大勝的。今年一月十一日,公社兩黨高調地舉行記者會,公民黨秘書長陳家洛宣佈,兩黨商定以五成投票率作為“公投”目標。如果投票率低於五成,或總得票率低於對手,便會承認失敗,在此情況下,“不排除會在不情願的情況下,支持政府的政改方案”。陳家洛更強調,他們“不會輸打贏要”。黃毓民也聲稱,如果有逾一百萬人投票,或公社兩黨五位候選人的得票,當年民主派得票不相伯仲,就是極大震撼,“無論你如何解讀,政府都要向這七十萬、八十萬人去解釋,這個是人民意願通過一個投票箱的表達”。但由於反應冷淡,公社兩黨不斷修改“勝利”指標,一再“打折”,以掩蓋“公投”不得人心的真相。但就在投票日的前兩日,公社兩黨仍在聲稱,由於“公投”沒有建制派參與,故如果投票率達到三成,就等於是所有支持泛民主派的選票都已完全開出來,就已經是大勝利了。 

  但是,點票的結果,只有不到六十萬人前往投票,投票率更是打破低位歷史紀錄的百分之十七點一。這就是說,按照公社兩黨的邏輯,不但是不支持泛民主派的選民沒有出來投票,連一向支持泛民主派的基本選民,也不是百分之百地出來投票,致使民主派流失了約四成的支持率。實際上,觀察過往三屆的投票率,二零零零、二零零四、二零零八年分別為百分之四十三點五七、百分之五十五點六四和百分之四十五點二,平均為百分之四十八點一四。若泛民主派與建制派為六四之比,假設在全部泛民主派選民都如常在“公投”中投票,即使是扣除了拒絕投票的建制派所形成的投票率,昨天的投票率也應為百分之二十八點八八。然而,昨天的投票率只有百分之十七,也就是泛民主派流失了十一點七個百分點的選票,亦即是約佔四成的支持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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