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 ->> 政魁解剖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 
中國吉爾吉斯斯坦撤僑行動背後

http://www.CRNTT.com   2010-06-25 11:51:14  


 
  外交為民:撤僑行動背後的變革

  外交學院副教授夏莉萍認為,吉爾吉斯斯坦的此次撤僑行動,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我國政府以包機的形式,集中接回受困求助中國公民人數最多的一次。其背後,是我國一系列領事保護機制的變革和機構改組的影子。

  2006年,外交部成立領事保護處,當年便啓動了所羅門、東帝汶、黎巴嫩、湯加4次撤僑行動,這一年也被領保處的工作人員開玩笑地稱為“中國公民撤僑年”。趙海涵參與了這一年的東帝汶撤僑工作,兩架包機一次就把243名僑民撤離回國。“東帝汶國家小,又有澳大利亞軍警維持治安,危險系數沒有吉爾吉斯這次撤僑行動大。”

  2008年底,泰國反政府示威者封鎖機場,導致3300多名中國遊客無法回國,外交部領事保護中心會同民航局、旅遊局努力協調,於4天內派出12架商業航班,接回所有中國遊客。“那次我們的遊客沒有面臨直接的安全威脅,主要是滯留機場,且有旅行社的組織,和僑民不同。”

  2007年,外交部領保處升格為領事保護中心,專門負責海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合法權益的保護。而2005年年底,財政部還為外交部設立了“領事保護專項經費”,截至2007年底,中央財政共下撥專項經費預算2800萬元。外交學院外交學系副教授夏莉萍觀察到,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首次為保護海外公民而設立的專門經費。

  領保中心注重每一次撤僑行動中中央、地方、駐外使領館協同作戰,“三位一體”工作格局的形成。它體現在2004年年底境外中國公民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機制的創建,溫州、廣東、福建等一些省市區地方政府外辦也開始設立“涉外安全處”等專門機構,駐外使領館領事保護工作日益專業化。

  2006年的所羅門撤僑行動中,廣東省政府甚至啓動了2005年建立的“廣東省在境外人員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和“廣東省在境外人員和機構安全保護工作預案”,協助外交部處理境外廣東籍僑民的安全。

  而外交部也開始初嘗自2006年以來,一套領事保護應急機制逐漸建立起來的成果。媒體報道,2000年我國在所羅門群島的撤僑行動還要逐級請示,因為沒有現在的應急機制。此外,以前的包機叫專機,運作起來比較麻煩,時間也較長。而現在在各部門聯席會上就可以當即拍板租用商用飛機。

  在此次撤僑行動中,民間僑團發揮了至關重要的組織功能,領保中心表示,民間僑團參與應急機制的建設,將成為未來重點考慮的一個部分。在我國,華人華僑在外交上一向是比較敏感的群體,尤其在東南亞。因此我國實行的一直是在有條件的使領館實現自願登記,這樣就導致很多僑民實際上都沒有在使館登記,而僑領和僑團因為與僑民的天然紐帶,成為使館聯絡僑民的“中間人”。

  外交部資料顯示,近年來,因探親、旅遊、求學、商務、移民等,我國公民出境人數大幅增長。2008年出境人數為4584萬人,到2009年已增長到4765萬人,相當於一個中等發達國家的水平。而我國公民和機構在海外主要面臨兩大類安全風險。其一是傳統的安全風險,即非洲、南亞、中東地區等一些國家和地區軍事動蕩、武裝衝突和種族宗教矛盾危及我國在當地公民和企業的安全。另一類則為非傳統類風險,包括一些針對中國公民和企業的恐怖主義活動、索馬裡海盜等。從人群分布來看,前往局勢動蕩國家和地區的零散外出商務和勞務人士構成了比較高危的人群。

  夏莉萍指出,在保護海外公民安全方面,中國正在汲取其他國家的一些先進經驗。2006年和2007年的中國《政府工作報告》均明確提出,要維護中國公民和法人在海外的合法權益,“外交為民”已成為中國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外交轉變的最大特色。“而中國在領事保護上的所有制度化變革,也正是中國政府創新管理模式,建設服務型政府的重要體現。” 


 【 第1頁 第2頁 第3頁 第4頁 第5頁 第6頁 第7頁 第8頁 第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