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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承包公安局?

http://www.CRNTT.com   2010-06-29 12:00:03  


 
  何止城管,公安局也有“查牌差役” 

  治安承包

  “治安承包”是指將某一特定區域的治安防範任務和一部分管理任務有償承包給某個人或某一組織,承包人組織人員(聯防員、治安員、協警之類)開展巡防工作等,相關政府部門根據區域內的刑事案發數量等指標對承包者進行考核獎懲的社會安全管理模式。

  1996年,山東泰安市農村就曾初步嘗試,退伍軍人周廣以每年10800元的價格承包下該市下官莊村治安,而成為中國“治安承包”第一人。隨後,“治安承包”之風陸續蔓延到河南,吉林,內蒙古,浙江,廣東等地。治安承包的內容逐步擴大到一部分治安管理權,如寧波餘姚市牟山鎮從2005年就開始推行治安承包責任制,將治安巡邏以及村內的私房出租管理、暫住人口登記等管理權一並承包。

  “治安承包”下,諸如聯防員、治安員、協警之類的查牌差役犯下治安案件可謂層出不窮,例如百度“協警打人”,有122000搜索項;“治安員打人”,有114000搜索項……

  “查牌差役”其實無處不在 

  現代“查牌差役”的實質

  除了城管執法,治安之外,諸如各種行政處罰、稅收、審計、交通管理、檢疫等領域,類似編制外的“查牌差役”無處不在。

  “查牌差役”實質就是現代政治學觀點上的行政委托,指的是政府機關將公權力委托給非行政機關組織行使。可以說,我國的行政委托已經毫無邊界,亂象紛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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