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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文道:香港政改再思考

http://www.CRNTT.com   2010-07-04 09:57:28  


 
  不止如此,某些界別的選民基礎還不是個人票,而是公司票。舉個簡單的例子,一位地產經紀雖然是地產業內的一員,但他其實並沒有選舉地產界議員的權利;真正有權投票選代表的是地產公司。比如說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實業”,它的董事局才有資格投下這神聖的一票。一個公司一張票,而非一個員工一張票;公司投票給誰,員工無權過問,老板說了算。

  這三十種界別到底是在什麼選擇基礎上區分的呢?為什麼有些行業能夠形成功能界別有些不能?很抱歉,從來沒有人說得清楚。“商界”又為何會有兩個代表?同樣也沒有人能提供合理的解釋。至於“工業”和“紡織”,“金融”與“金融服務”為什麼會各自分開;而“教育”又不按大、中、小學劃成三張票;那就更沒辦法說明了。我們只知道這些界別很容易形成網絡,被少數人操控。比方說“會計”,會計這一行的主要客戶就是香港那幾十家大財團,所以“會計界”的代表在議會表決以及做任何政治決定之前都不能不看後者的臉色。又由於那些財團的生意夠大,旗下公司夠多,往往橫跨多個領域,在幾個界別裡頭都有投票權,所以有時候一個家族就能影響好幾個界別的選情,形成一張巨大的權力網絡,一般市民根本無力抗衡。以制度方式保證資本家的政治權力,放眼全球,也就只有香港了。

  與此同時,立法會內還有分組點票的機制。任何一項議案的通過,都不是議會全體多數票決定得了的,它必須分別在“功能界別”與“地區直選”這兩大塊裡各自得到半數以上的支持。它的毛病很明顯,但我們不妨再舉一個例子來演示一下。比如說香港買賣房產的方式一向為人詬病,廣告宣傳誇張不實就別說了,很多買家甚至到了付交訂款那一刻都還不曉得自己買的房子究竟有多少實用面積。假設今天政府提出一項保護消費者的法案,意圖杜絕這些問題。再假設全港市民直選出來的那三十位議員也都很支持這個有利於百姓的法案,全票贊成。可是到了“功能組別”那一塊,只要有十五位議員反對,這項深孚民意的議案就會被他們否決掉了。換句話說,全香港數百萬人的意見在議會裡頭可以很輕易地被十五個只代表自己業界的議員推翻,而那十五個議員在這件事上很可能就是幾個超級財閥的代言人而已。什麼叫做以一敵萬?這就是最好的示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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