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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農民的人虎大戰

http://www.CRNTT.com   2010-09-26 08:57:19  


 
  桑德邦的人虎大戰,就像是進行了一場“序冠博弈”,人最終獲勝,虎撤退,從此安定如常。

  這是個很有意思的故事,小事一樁,卻可以折射出民主社會中公民、政府和議會三方的關係、民主政治運作的特點和運行規則,以及人們如何在既有的制度下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而又不違法的道理來。這樣的事,也只有在民主社會中才有可能發生。

  其實,桑德邦鎮的農民心里明白,清除“虎患”,最有效的辦法是搞到一筆資金,有錢好辦事,而不是什麼修改法律殺死老虎。但為了達到讓政府“掏錢”的目的,聰明的農民們採取了“聲東擊西”、“以攻為守”的戰術,先是在明知道難以實現的情況下,仍然強烈要求修改法律、獵殺老虎。其理由聽起來相當正當和充足,畢竟人命關天嘛,要求提供安全保障是公民的權利,所以農民理直氣壯。然而,當政府提出以花錢代替修改法律的建議時,他們就不失時機地與政府達成妥協。因為如果這個時候再“不識時務”地堅持修改法律,有可能“雞飛蛋打”,前功盡棄。顯然,對於事情的結果,農民是滿意的。

  印度實行民主制度,政府是有限政府,不能以下“紅頭文件”的方式代替法律,事情只能在現行法律的框架內,也就是政府的職權範圍內解決。要求議會修改相關法律不是不可以,問題是修法程序複雜,需要較長的時間,而且誰也不能保證修改法律的議案就一定能獲得通過。可是,修改法律的過程中“虎患”一旦惡化,政府卻難逃失職的責任。所以,與其費勁巴拉地向議會提議修改法律,不如撥付一筆錢給農民,花錢了事。即使這筆資金是向議會單獨申請專項,事情也簡單、好辦得多。錢來自於納稅人繳的稅,現在還是用在社會治理上面,順理成章,完全符合公民社會對公共財政的要求,即安定了地方的社會秩序,又履行了政府的職責。

  議會是全體人民一票一票選出來的,代表著全體納稅人的利益。現在一部分納稅人要求修改法律殺老虎,另一些納稅人要求履行現行法律,保護野生動物,哪一方都有理,也都不好惹,弄不好就會有人上街遊行。應該怎麼辦?修改法律動靜太大,不光是動物保護者不同意的問題,一個國家局部發生問題動不動就修改涉及全局的法律也未必就妥當。與其這樣,不如在預算的範圍內允許政府動用一筆財政資金(一個村子的事也花不多少錢),既滿足了農民加強安全保護的要求,對動物保護者也交代得過去,一舉兩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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